服务商用户协议
最终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银行卡实名认证-银行卡二三四要素验证-银行卡实名认证API-银行卡实名认证接口(以下简称软件服务),本银行卡实名认证-银行卡二三四要素验证-银行卡实名认证API-银行卡实名认证接口最终用户使用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为阿里云实名认证主体(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华际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商(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提供软件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1、协议的生效
1.1、甲方购买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服务商(以下简称乙方)提供在线版本,甲方购买银行卡实名认证-银行卡二三四要素验证-银行卡实名认证API-银行卡实名认证接口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后,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甲方和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2、甲方使用而生效:甲方可以通过购买产品后根据文档从事开发,乙方会在相应环节提供本协议的在线版本供用户阅读。一旦甲方以前述任一方式使用本软件服务,即表示甲方已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甲方不接受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软件服务。
2、定义
2.1、本银行卡实名认证-银行卡二三四要素验证-银行卡实名认证API-银行卡实名认证接口软件服务是校验支持"姓名+银行卡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 三种组合方是否一致。
3、使用许可
3.1、本软件服务受版权法、国际版权条约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产品/服务为授权甲方使用许可,而非出售。
3.2、本软件服务的所有权归杭州华际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3.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授予甲方一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本软件服务的使用许可。甲方不得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使用许可权利以牟取商业利益,仅限于甲方本身业务使用,否则因此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
4、费用:
4.1、乙方同意,目前向甲方免费提供本软件服务的使用许可。但该免费服务,不应视为乙方放弃在未来某一时刻开始收费的权利。未来乙方如对甲方就本软件服务收取许可费用,将通过相关网页、购买环节等明示告知甲方。
4.2、甲方使用本软件服务须按照本软件服务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4.3、甲方如对本软件服务进行续费时,本软件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已经调整的,甲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软件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履行;甲方不同意新的软件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的,可不进行续费,本软件服务到期后自动终止。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保证其使用本软件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真实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甲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在信息主体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华际云数软件平台提供的技术服务,确保对服务的使用仅限于本协议第3.3条规定的甲方的合法合规业务场景,不得用于其它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使用或违反约定用途使用认证结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用户独立承担。
5.3甲方仅得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使用乙方服务,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个人提供从乙方获得的反馈结果。甲方用于访问乙方平台或本地化部署的IP地址、服务器(自有或租用)物理地址应当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5.4甲方承诺,甲方使用华际云数平台技术服务时,向华际云数方提交的认证请求,均已经过最终用户的充分有效的授权,甲方获得的授权必须包含最终用户授权其收集个人信息并传送至乙方用于认证服务,并授权甲方在约定范国内依法使用该等认证结果等内容,甲方承担其授权问题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承诺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严格履行《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的责任义务,对获取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根据本协议约定及乙方要求,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由被认证人书面签名或法律效力等同于书面的电子签名方式的相应服务/授权协议。乙方有权对该等服务/授权协议进行形式审查,乙方对该等服务/授权协议的审查,不免除甲方就该等服务/授权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在合作过程中,若授权内容及形式出现任何变更,甲方应当在服务/授权协议正式适用前将其内容提交至乙方审核。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有权不定期对授权内容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发现甲方授权有瑕疵、未能获得相关授权或授权内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且不构成违约:(1)暂停本协议的约定的服务 (2)终止本协议
5.5甲方不得将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认证结果或其他信息等)进行任何超出本协议范围的记录、存储和二次应用,若甲方反本条款而导致损害最终用户和乙方权益、甲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及损失。
5.6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转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约定之外(即3.3条场景中已约定的情况外)的任意第三方提供本服务的部分或者全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5.7、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软件服务的费用(如有),否则乙方保留随时终止用户使用本软件服务的权利,甲方应对乙方终止本软件服务而可能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8、甲方保证,除且仅除法律明确允许的活动以外,甲方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本软件服务。
5.9、甲方理解并同意,
(1)因现有技术限制,乙方提供的软件服务可能存在瑕疵,并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执行或达到用户所期望的结果。
(2)因甲方使用本软件服务所致的任何损害,甲方同意服务商的最高赔偿限额为全部购买费用退还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保证其有合法权利向甲方提供本软件服务的使用许可,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
6.2、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本软件服务之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侵权指控”),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及后果。
6.3、乙方负责及时对本软件服务进行升级、维护和管理,并通过客服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免费的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6.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标准接口文件,协助甲方完成接口对接,乙方有义务保障接口的服务质量和运行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处理能力、输数据保密性及完整性、通信畅通、运行稳定性等。
6.5、乙方有权对本服务进行升级、改造等处理。若乙方需对平台系统进行维护,或需对服务进行调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出现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而导致服务中断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蛋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服务的正常提供。
6.6、当甲方以非正常手段使用乙方系统的,乙方有权对其使用的数量和范围进行限制,使用频率如超出数据源系统警戒线的,系统将自动关闭甲方使用权限,但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待甲方排除问题并向乙方书面说明情况后应及时恢复。
6.7、乙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信息误差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认证结果是即时的且与数据源返回结果的一致性。
6.8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调用记录作任何形式的存储(除记录日志外)。在记录日志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对上述调用记录中的核心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且不得还原该等信息。若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和最终用户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及损失。
6.9在未损害甲方名誉且不对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在进行宣传或报批时提及甲方的名称,并指出该工作(或服务)的一般性质或种类。
6.10 协议期内,乙方有权依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数据源方的相关规定对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参数或其他重要事宜进行调整,但须以纸质文件、对公邮件或直接与甲方联络人联系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如有异议,须在乙方发出通知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接受变更事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停止部分或全部合作,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11、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软件服务中不含有:
(1)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2)任何已知的漏洞、后门、恶意软件;
(3)其他可能对用户的系统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安全内容。
6.12、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不会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服务所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因利润损失、数据损失、营业中断、计算机瘫痪或故障、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相当注意在内的任何责任致使隐私泄露而造成的损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或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其它损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服务商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7、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7.1、为服务用户的目的,乙方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7.2、未经用户许可,乙方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甲方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甲方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8、期限与终止
8.1、本软件服务的期限以云市场购买期限为准。
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软件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购买的软件服务已到期且未续费的;
(2)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乙方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9 免责事由
除特别指明外,一方无须就下列情形导致的约定义务无法履行而承担责任:
9.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洪水、地震、台风、国家公布的疫情等事件。
9.2、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指引、通知、政策、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行为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适用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9.3、乙方为改善服务质量或数据源方对系统进行调整、升级、扩容等措施而导致服务中断、延时等情况。
9.4、因网络、设备、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通信或电力故障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情形。
10、协议修改
10.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乙方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甲方提示修改内容。
10.2、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甲方有权停止使用本软件服务。此等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剩余费用并在终止服务前给予甲方一定的合理期限,进行数据备份、下载、保存、迁移及其他必要工作。如甲方继续使用本软件服务,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1、法律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附则
12.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2.3、乙方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乙方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乙方与其受让人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