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鉴于:

1、乙方拥有e签宝(www.tsign.cn网站及手机APP)的所有权,承诺为甲方提供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服务。

2、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采用乙方的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服务。

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采用乙方e签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严格恪守。

第一章    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

1.1    “协议” 指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附件。

1.2    “甲方用户”指甲方的平台最终用户,包括各类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

1.3    “第三方数字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认证中心提供的包含证书持有者身份信息以及公开密钥等相关信息,用于证实互联网通讯中通讯各方实体身份信息、保证网上信息安全的电子文件。

1.4    “电子印章”指乙方提供的发放给甲方和甲方用户用于电子文件签署的、以图形方式来展现的、用于实现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

1.5    “手写签名”指乙方提供的发放给甲方和甲方用户用于电子文件签署的、以手写笔迹图形来展现的、用于实现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

1.6    “数字签名”指使用公钥密码技术实现签名和验证,用于实现防抵赖、防篡改目的的密码技术。

1.7    “电子签名”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能够达到防抵赖、防篡改目的的数据电文。

1.8     “e签宝”、www.tsign.cn及“e签宝”手机APP,指乙方推出的基于实名身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在线电子签章、管理用户电子文书、提供出证等服务的平台。

第二章    协议概述

本协议是关于甲乙双方就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

2      

2.1       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

2.2       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服务描述及双方责任义务。

2.3       技术支持和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用户提供与e签宝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2.4       收费及结算:e签宝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结算。

2.5       双方认为互利的其他合作。

第三章  服务内容

3      

3.1       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服务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电子合同开放

服务内容

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签章)、第三方时间戳、合同管理、文件加密、权限管理、法律服务。

3.2      服务内容

3.2.1 身份认证服务:提供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实名认证

3.2.2 数字证书服务:数字证书生成服务指根据业务系统的用户实名身份信息生成可信用户数字证书,以此证书签署的的文档代表签署人意愿签署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3.2.3 电子签名(签章):通过调用用户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签名),生成防抵赖和防篡改的电子文件。

3.2.4 合同管理服务:根据业务类型,用户可预先设置好合同分类,合同签署完毕后,合同自动归档到相应合同分类下,并根据合同管理权限控制可查看的人员,确保信息不外露。

3.2.5 e签宝具备领先的技术优势,曹勇2048位公钥密码算法、128位传输和存储加密、256位摘要算法,让数据时刻处于加密状态,唯一支持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互联网签名平台。

3.2.6 权限管理服务:e签宝配合企业组织架构与企业合同管理方式,为企业设置多种管理角色,包括超级管理员、企业印章管理员、企业合同管理员。

3.2.7 法律服务:出具提供服务及服务时间、服务结果的相关电子版证明。

3.2.8 第三方时间戳:由第三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戳,证明是在某个时间存储某份数据和文档,并且未被篡改。


第四章   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及权利义务

4    

4.1     产品概述

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以下简称电子合同开放)是基于e签宝开放平台,面向用户提供在线签署服务的产品。电子合同开放产品用户无需提前注册e签宝账号,实名认证由甲方完成;电子合同开放将签名服务无缝衔接到用户信息系统中,在提供极好用户体验的同时也可实现原文隐私保护。

4.2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利知晓乙方的注册、实名认证、在线签署等服务的操作规则。

4.2        甲方有义务告知甲方用户使用e签宝的行为规范、注意事项以及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4.3   甲方须确保提交给乙方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由于提交信息不真实导致该电子签章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甲方须确保甲方对其用户实名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审核不严导致的用户实名认证不实,导致该用户的电子签章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甲方需确保与其相对方就使用电子签名达成合意。因甲方与其相对方未就使用电子签名达成合意导致的不利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甲方须确保其用户签名行为系用户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如不能确保系用户 真实意思表示造成该用户的电子签章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乙方须严格按照实名认证流程执行实名认证,对用户线上和线下信息进行核实比对。

4.8        乙方须确保为用户提供的数字证书和时间戳是由合法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签发。

4.9        乙方须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确保用户隐私信息、用户密钥信息、用户文件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10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尽到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当在获益范围内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技术支持和服务  

     5.1   乙方负责e签宝平台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和及时的升级,满足甲方业务发展需要。

     5.2   如果甲方根据技术发展需要对业务系统进行变动的,对涉及乙方e签宝接口的部分,甲方应至少提前2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和乙方进行协商,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乙方的影响。

     5.3   乙方建立呼叫中心,由专业客服人员向用户提供5×8服务。乙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电话(400-0878-198)、远程网络、现场进行等方式向甲方用户提供服务。

第六章 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6.1   对次数的定义为:发起了向乙方调用电子签名的指令且完成了电子签名的动作。

     6.2   电子合同开放的收费方式为预付款,具体收费方式详见附件“电子合同开放”订单确认表。

     6.3   甲方的充值包的签名次数需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完毕,使用期限自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并开通服务之日起算,甲方或甲方用户如在使用期限内停止使用乙方的服务的,已充值的费用或签名次数不能折现或者延后使用。

第七章  双方认为互利的其他合作

     7.1   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7.2   双方同意将对方的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第八章 责任声明

     8.1   乙方仅为e签宝电子合同开放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对超出此范围外的事项没有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2   乙方仅提供已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的电子签章,乙方不对用户使用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书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

     8.3   乙方不对用户使用电子签章签署的电子文书的履行情况承担任何责任。

     8.4   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忘记密码、甲方或甲方客户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导致甲方或甲方客户在电子签章时操作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或甲方客户在使用e签宝过程中电子签章等操作失败,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甲方需协助乙方解决。

第九章 不可抗力

     9.1   甲乙双方任一方或双方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可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该不可抗力及其对履约之影响书面通知对方。遭受不可抗力之一方或双方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或消除前述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0天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及其对履约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证明。

    9.2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修订、政策调整或相关技术标准改变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对合同双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属于不可归本协议双方的因素,本协议双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相互配合将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此间产生的费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处理解决。

 

第十章   知产及保密约定

     10.1   乙方承诺对其提供的技术、产品、软件等享有全部的知识产权,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属于乙方的软件系统、专有的技术、软件开发包只有使用权。甲方无权将未经乙方授权的属于乙方独有的技术/产品以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悉或使用,否则甲方应对泄露相关信息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因故意或过失泄漏对方商业秘密,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10.2   如甲方或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产品或服务过程中被任何第三方以甲方或甲方客户所使用乙方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应诉。

     10.3   本协议的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无效,您应当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否则乙方有权追究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生效、合作期限及终止条款

     11.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1.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约定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内容有冲突的,以附件的约定为准。

     11.3   合作期限: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修订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共同做好后续事宜。

     11.4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存在法律允许单方中止或解除的情形,本协议的终止、解除需经双方协商解决。即使一方在有约定或法定情形下解除协议也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及时通知对方并对相关业务信息进行保密,遵守后协议义务。一方在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协议解除情形下,单方解除了本协议,应赔偿对方因解除协议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12.1  其它未尽事宜在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另行约定。经双方同意,可以对协议条款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增加、修改。

12.2  此服务仅限甲方公司或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公司运营的平台使用,如甲方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其名下有其他的运营平台需要使用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的,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因甲方用户所在国家适用法律问题导致电子签名或经电子签名签订的电子合同或电子数据无效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3.2   如因本协议或“e签宝”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