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甲方:用户
乙方:北京中恒电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专人与服务商联络。
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给服务商,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用户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协议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二条: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专人与用户联络。
按法律要求合法使用用户资料,进行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期限内完成服务,并通知用户进行验收。
在验收期内用户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本协议标的相关程序源码的版权依法属于服务商。
第三条:验收 
验收标准: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火狐、Chrome、360浏览器、IE9等以上浏览器正常访问网站。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经另一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第六条:其它 )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