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最终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保利威视频云。
本软件最终用户协议(“本协议”)是您(“用户”)和广州易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商”)之间,就服务商为您提供保利威视频云使用服务(“本软件”),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二、定义
三、使用许可
四、费用:
五、用户的权利义务
本协议套餐期限将满的伍个工作日内,用户应与服务商协商是否再继续使用服务商的服务,套餐到期后,服务商将暂停提供服务,若用户因业务欲继续使用,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六、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其中一方违反中国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终止本协议并由违反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用户违约,用户赔偿服务商的数额和用户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
3. 如服务商违约,服务商赔偿用户的数额和服务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服务商实际已经收取用户的全部费用;
八、 免责条款
1. 用户确认因以下情形造成视频服务中断或其他影响,不属于服务商违约,服务商无须承担责任:
(1)服务商在进行系统升级和系统维护时需要短时间(即在120分钟内)中断服务;
(2)因用户使用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服务中断;
(3)因按用户要求的定制服务进行调试,所造成的服务中断;
(4)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用户亦认同不属于服务商违约;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行政干预及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后续执行事宜;
2. 如用户在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发生侵权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之行为,服务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在履行本协议时,服务商对与服务商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用户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 服务商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服务商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1. 本协议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条款而产生的合法保密信息。“合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视频内容、 知识产权;
(2)商业信息;
(3)其他任何形式的标注为“保密”的信息。
2. 接收方同意,只有限于职务上必须知悉或使用保密信息的员工,才能知悉或使用保密信息。不论接收方将入职、在职或离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时,均视为接收方违约,接收方应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3. 以下情况不受保密条款限制:
(1)在签署本协议条款之时或之前,接收方已以合法的方式拥有该保密信息;
(2)接收方从与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的与保密信息相同的信息;
(3)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接收方应法院或有关法律、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而透露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有义务通知披露方该相关要求;
(5)接收方确有必要用于自身之商业案例、合作信息等宣传、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和融资等,应当在合理保护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前提下开展上述事项;
4. 双方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 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十、期限与终止
1. 视频基础版系统的使用期限为1年;视频企业版系统的使用期限为2年;视频大客户版系统的使用期限为3年。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有权终止继续提供视频系统,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购买的视频系统已到期且未续费的;
(2)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服务商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十一、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