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网站定制开发在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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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类型:√首购 ☐续签 |
硬件平台: 阿里云服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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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云端定制开发 |
定制语言: 简中 |
关联网站主域名: 二级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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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化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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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述 |
综合平台定制开发。如无特殊说明,下文中网站,即指:PC端后台管理+安卓版APP系统,具体以线下的报价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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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及工期说明 |
云端定制业务流程包含①功能架构设计②详细功能开发③页面制作和测试④部署交付,需要甲乙方密切配合以保证如期交付。 本单定制化开发工期、准确工期以甲方最终签署的合同及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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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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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的文意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应当具有如下定义:
“一方”:甲方,乙方的任意一方。 “ “本合同”是指本在线协议及本协议或平台特别提及的其他文件。 “工作成果”:即合同标的,合同规定网站项目开发的设计以及功能模块。 ““服务费” 是指本平台中双方最终商定的甲方需要支付的用于该项目开发实施和/或工作成果的对价。 “项目交接”:甲方支付项目尾款后乙方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将网站成果上传到阿里云相关网络服务器上,甲方签发《项目交接单》 。 “项目交接单”:指乙方工作成果得到甲方确认验收并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后,双方签署的项目交接文件。 “确认单/验收单”:指在某一项目实施阶段的里程碑节点,甲方满意现有阶段的可交付工作成果,签署的验收单文件,作为确认阶段性工作成果的依据。
第二章 项目实施流程 第一条 项目开发 1、项目需求方案经由书面确认之后,在乙方开发期间,甲方应尽量避免对内容和需求的更改,以免影响及拖延整体工作进度,如确有需要,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并签订项目的补充协议或变更确认单。 2、如果在程序验收(甲方签署《项目验收单》)后该内容有所变更,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要求,经双方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后,增加部分的费用按照乙方收费标准相应收取。 3、系统的运行环境为 linux ,数据库为 mysql,开发语言为java;具体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4、项目变更:项目每一阶段里程碑均代表项目进行的标志性关卡,甲方对乙方的交付成果进行签收后进行的变更均属需求变更或新增需求。 第二条 项目测试 1、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测试期限内配合乙方安排相关人员对网站进行全面测试和检验,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网站测试报告》。 2、甲方应当在线下的合同项目进度工期表中规定的测试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乙方不再接受修改意见,并视为网站验收合格。 3、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测试期推延,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4、凡是甲方签收确认后要求更改的,乙方有权根据改动情况酌情收取费用。 第三条 项目交接与验收 1、项目工期起算:自甲方支付首付款、提供项目制作所需资料,并由乙方最终确认项目需求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具体进度以线下合同项目进度工期表作为标准。 2、本项目交付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向乙方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并经确认后,乙方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站上传到指定的阿里云网络服务器上,甲方签发《项目交接单》 第三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以平台要求及甲乙双方签署的线下书面合同为准。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四章 售后服务 1、 自甲方签发《项目交接单》之日起,在甲方购买的系统维护服务期限内,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的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乙方提供免费维护服务,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乙方提供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支持沟通商务相关问题及对服务的投诉;乙方提供5天*8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支持沟通项目需求、开发、测试及进度事项。 3、 网站存在的BUG,系统维护服务期限内提供免费排除服务。 4、 如果项目包含后台管理系统,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次免费培训服务,保障甲方工作人员能独立操作系统后台功能。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支付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甲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提出修改意见、传递文件、签署确认验收文件等。甲方变更联系人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以可编辑电子文档的形式向乙方提供项目制作所需全部资料、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LOGO以及文字、图片、照片、动画网站结构图、公司简介及其他文字、图片、照片、人像、视频等资料),系统中属于数据库范畴的,其数据整理与录入由甲方负责,甲方需自我审查数据的合法性。甲方须确保以上资料合法、真实及完整,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以上资料的瑕疵、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4、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且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后,系统程序模块管理及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不得将系统程序模块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使用。甲方不得对系统进行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进行其他试图从系统程序模块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系统程序模块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甲方不得限制、破坏或绕过系统程序模块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系统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甲方不得将系统程序模块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共享安排。甲方不得除掉、掩盖或更改系统程序模块有关许可或商标的标志。 5、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接入互联网进行经营活动须办理备案(含网站备案、网安备案)、报批、行政许可手续的(含ICP备案前置审批),甲方应事先取得国家相关机关的批准、许可或者备案;甲方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如果甲方拒不改正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服务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办理以上备案,但需甲方及时提供相关备案所需资料。 6、项目制作期间,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特殊要求必须在本项目约定的范围内,超出本项目约定范围经乙方确认的,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对个阶段工作验收/确认后,若提出页面设计风格、配色、结构等方面修改的,甲方应承担项目返工带来的相关费用;甲方服务需求超出项目合同范围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署《项目补充协议》。 7、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增加项目语言版本或新增需求另行商议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 8、甲方必须保证使用乙方产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关服务并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全部项目款项不予退还,甲方还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若项目约定的网站接入互联网正式开通需甲方进行域名解析方可浏览网站,如因甲方域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掉线、域名侵权等)、服务器等问题导致已经开通网站无法打开、无法浏览、网站被关闭等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若合同中约定有涉及小程序等第三方产品的,如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第三方的政策等导致的展示错误、不能展示、账号关停、网络中断等相关或类似问题,责任自行承担,并且已缴纳乙方的服务费不因甲方行为导致的问题而退回。 11、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有权根据甲方需求等原因本协议项下相关技术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提供项目制作所需全部资料且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行项目界面的设计制作。 2、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 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目的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并保证此等使用不损害甲方利益。 3、乙方应在附件二项目工期内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开始签收工作,期间如甲方对设计制作内容做出修改或变更经乙方确认的,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周期,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应验收单。若甲方在签收期限内提出合理的书面修改意见经乙方确认的,乙方应予以修改并再次通知甲方验收。 4、若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验收完毕,也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合格。 5、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及时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要求修改等)致使乙方未能如期进行或完成工作的,相应周期须重新计算或延长。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其定制开发或定制开发部分的设计制作页面、后台程序代码及乙方为甲方二次开发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无论何种情况,与系统相关的底层源代码以及乙方/服务商为本项目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设计源代码等均属于乙方/服务商所有,甲方仅有使用权及程序模板管理权。对于本项目合同中甲方为项目自行使用的第三方服务或产品,乙方不负责提供代码和技术支持。 7、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和客观情况调整本协议条款内容。 第六章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另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要求的除外。 2、本合同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 第七章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2、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以当事人的能力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山洪、海啸、台风、战争、政府禁令、外交关系变化、其他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3、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阻止、妨碍或拖延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该方应尽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不可抗力详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 4、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双方均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八章 争议与法律适用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 2、双方同意: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等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尽快友好协商解决。 3、一方提出要求解决争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对方,并说明争议事项及理由,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1、本合同中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相关文件为合法有效的方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以电子邮件送达的,一方将文件送达到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有效送达。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无需退还。 3、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与甲方和乙方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书面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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