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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短信系统定制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 上海路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xxxx年x月xx日
签订地点: xxxx
有效期限:
技术开发合同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xxx
住 所 地: xxxxxxx
联系人: xxxxxxxxx
联系电话:1xxxxx
受托方(乙方): 上海路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8楼A8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 短信系统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完成短信平台系统所有需求,并和甲方技术人员一起测试、上线正常使用,并且根据需求负责系统一年的技术支持等工作。
2.技术内容: 使用JAVA开发语言,完善短信平台需求开发并交付部分源代码,并完成相应的技术指标及数据库相关优化和存储备份工作。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系统采用java开发语言和分布式结构,并在技术上和主流技术进行了衔接,使用vue技术使系统前端页面和后端实现分离,为日后UI适应操作打下基础。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收集甲方短信系统所有需求(收集到对应的文件附件里去)
2. 收集甲方预期的各项系统指标
3. 规划对应的开发文档以及项目管理文档
4. 规划短信系统的维护以及后期BUG修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完成甲方短信系统所有需求开发
2. 压力测试符合甲方预期的各项指标
3. 完成对应的开发文档以及项目管理文档
4. 负责短信平台系统的维护以及后期BUG修复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项目需求计划书,系统预期指标书,提供相关测试服务器信息等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合同签订三个月内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xxxx.00元(人民币:xxxxx整) 。
其中:研发开发方的报酬、差旅等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后开具相同金额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开票内容: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安排使用。甲方有权安排技术人员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七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在该项目系统运用的各项技术以及设计方法 。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系统相关开发,测试,运维等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日期3年。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所有开发需求以及甲方业务模式等。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系统相关开发,测试,运维等人员。
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日期三年。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代码库移交。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合同规定时间。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专利权和收益权归甲方所有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归甲方所有和处理。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项目相关权利归甲方所有 。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乙 方所有。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 归甲方所有 。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短信系统:为企业提供验证码,通知等短信服务平台
2.监控系统:通过对网络、通信协议等参数进行监控和预警
3.管理系统:短信平台管理后台系统
4.数据库: 短信平台存储的数据仓库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