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零售通运营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零售通运营服务。
零售通运营服务协议(“本协议”)是您(“用户”)和【厦门骏景世华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运营服务商”)之间,就运营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如下零售通运营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1.1 用户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运营服务商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购买运营服务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确认已接受本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服务商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服务内容
2.1 阿里巴巴零售通(“零售通”)系指阿里巴巴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是阿里巴巴中国站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零售通使用的域名包括8.1688.com 以及其他阿里巴巴不时启用的域名。
2.2 运营服务商为用户在零售通的运营提供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服务,包括商品发布、商品管理、营销推广、平台活动报名、品牌建设等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具体以阿里云云市场下单页所载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为准(“运营服务”)。
2.3为使运营服务商根据第2.1条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相应运营服务,用户理解并同意,在用户下单支付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将用户订购的服务包对应的零售通商家后台的操作权限开放给运营服务商。
2.4 运营服务商的在线服务时间为6天*8小时,一般为上午9:00至下午5点(每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运营服务商有权视自身情况合理调整或延长服务时间,或在前述服务时间内处理用户在非在线服务时间提出的需求。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
3.1 用户及服务商均同意按阿里云云市场结算规则(结算规则以阿里云首页展示为准,链接:https://help.aliyun.com/noticelist/articleid/13110504.html)和运营服务商进行本协议下运营服务费的结算。
3.2 运营服务费发票由用户与运营服务商在阿里云云市场联系开具。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用户保证其使用运营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2 本协议下的运营由运营服务商独立向用户提供,运营服务商对服务的提供及其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3 用户在阿里云云市场下单支付完成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4.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用户或运营服务商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五、不可抗力
5.1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网络故障,战争、动乱、疫情、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以及黑客或病毒攻击等。
5.2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4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
5.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则另一方应有权书面发送解除通知终止部分或整体合同。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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