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深圳市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玖云平台通信服务协议(智能云调度)
项目名称:码号 全国语音落地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深圳市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10栋3楼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玖云平台提供的智能云调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如无另外之特别约定,本协议文本的词语含义如下:
1、玖云平台:乙方研发的具备完整所有权的一种提供通信类增值服务的产品;
2、智能云调度:为乙方提供的95码号咨询、组网及落地服务的产品名称;
3、接入:指企业95码号接入基础运营商网络,后可开通使用语音功能;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全网SP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95码号咨询服务。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码号接入基础运营商通信网服务,及时开通语音功能,以使码号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4、☐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码号的语音通信服务。
第三条 业务流程
全网SP证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交原件)
2、公司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列表10人,相关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劳动合同10份
3、已成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4、成立一年以内提供验资报告,成立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5、公司章程
6、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主机托管协议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可行性业务开展方案
10、用户服务保障措施
码号咨询流程:
1、向工信部申请《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2、在全国31省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3、同时向工信部申请95码号使用证
平台建设流程:
1、甲方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码号使用证书后,需先向各省通管局备案,取得各省通管局备案文件后,方可到运营商处办理接入事宜;
2、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应提供码号接入需要的所有资质证明给乙方,并配合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加盖公章;码号接入的资料如下:
接入期限:
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后,乙方在协议时间内完成以上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交接。
3、平台建设(码号落地)服务周期:在 工作日内完成全国各省市的接入工作。因各基础运营商的差异及各省做数据的周期不同,完成周期可能会相应调整,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完成时间为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因资料不真实、无效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在服务期内将获得乙方提供的玖云平台的相关服务及其运营维护技术服务与支持(即:平台的日常维护、平台的整体优化与统一升级,技术咨询响应)。
3、玖云平台发生故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响应并迅速解决,同时应为乙方提供解决故障所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如提供及时、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络方式,以便乙方就紧急事件进行及时通知;提供相关的故障信息,便于进行故障分析和解决等。
4、甲方应妥善保管其玖云平台接入的账号及密码,需正确使用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账号被盗用。因保管不善或有对前述账号未经授权使用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其玖云平台接入的账号。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平台传播下列内容:
6、监控非法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玖云平台的相关服务,并提供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
2、当玖云平台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提供的业务联系人或指定的维护人员,并及时解决故障,以保证甲方业务的正常开展;如因甲方不提供必要信息而造成影响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原则上保证平台质量稳定可靠,但不能保证因以下情况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国家政策影响、机房中继线路调整、电信运营商机房维护检修、网络互联互通不通畅、电信运营商政策调整与影响、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服务质量问题等。
4、若乙方发现,甲方使用玖云平台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如甲方拒绝改正的,乙方有权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针对前述情况,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话单查询平台,并提供话单明细方便甲方查询,并保证计费精准,计费误差在电信业结算标准可允许误差范围之内。如因甲乙双方计费统计有误差,双方应积极查找误差原因,如确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补足甲方误差的金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6、若乙方计划对玖云平台升级,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邮件方式通知甲方的业务联系人,以避免对甲方业务造成影响。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安排好相关业务,如因甲方未及时安排好相关业务而造成对业务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在服务期内,乙方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可以为甲方导出数据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未在服务期满前续签协议且服务期届满超过30日的,或甲方在服务期内账户欠费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未经甲方许可删除甲方的所有数据。
8、因国家政策或市场政策变化等原因,乙方有权对所提供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计费方式、计费模式做出修改及价格上下做出调整;但乙方应至少提前7日对相关修改和调整内容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且确保甲方所实际享有的服务和服务标准、以及享受的费用减免折扣不得降低。
第五条 费用和支付
1、本次合作合同中所涉及的SP证咨询服务费、码号咨询服务费、平台建设费、运营维护费、线路月租费、通信费用均在《玖云平台产品及服务订单》(附件一)中约定,甲方按照《玖云平台产品及服务订单》中确定的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2、本次合作合同中所涉及咨询服务费、平台建设费(共计¥ 元),在双方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项的50%(¥ 元)付至乙方指定账号,经甲乙双方确认完成交付后,甲方再支付余下的50%(¥ 元)尾款。
3、乙方系统经甲方测试认可后,甲方须于 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预付 元,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为甲方开通服务,双方进入正式合作。服务费用结算参见《玖云平台产品及服务明细》(附件一),乙方每月1日对甲方上月话务量和通信费进行统计,并发送甲方,甲方无异议,乙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的运营通信费用、E1中继月租、维护费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参照本条第7项。
4、为保障乙方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业务调整、呼叫中心撤销等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E1线路缩减、E1线路撤销的,甲方仍需按照线路缩减或撤销前的数量向乙方支付E1月租费用,直至合同到期日为止。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价格调整,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价格规则前提下,提出价格变动主张的一方应书面或邮件通知对方,双方对变更后的价格均无异议的,双方签订《调价协议》,则自双方约定时间起按变更的价格执行,并签订书面变更确认单。乙方发起的价格向上调整仅限于因本合同第四条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8项导致。
6、为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乙方给予甲方一定的消费额度,即当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时,甲方仍可最高再消费此额度,超过此额度,乙方有权立刻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若因甲方未及时缴费充值致使甲方无法使用乙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每个自然月的前五(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双方应就上月甲方服务费用进行核算确认,经双方确认一致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8、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账户名:深圳市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814482533110001。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必须对从另一方所获取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保密信息: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其性质或被该方视为机密、秘密或专有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商业、公司信息和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具有使用性;
(d)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
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a)该信息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b)一方在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下而披露,前提为披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信息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并尽其最大努力减少由此造成的另一方的损失。
3、本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须应对方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对方保密信息和资料。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及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和代理人)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保密资料内容提供、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均视为重大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
1、一般性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在十(10)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有损失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当日(收件日)解除本协议。
2、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使用服务期间的服务费。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
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违约责任不超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服务费总额。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限
1、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效期限届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 年。
2、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 有效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展;
(2)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3、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可依约解除:
(1)守约方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1项条款解除本协议;
(2)有效期内,甲方账户欠费停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作,乙方通知甲方后冻结甲方账户,并为甲方保留数据3个月,3个月后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删除甲方数据;
(3)如不可抗力持续九十(9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对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本协议即于对方收件日解除。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火灾、洪水、飓风、海啸、黑客攻击、机房停电断网、政府行为或通信运营商的管控。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本协议。有效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承担责任。
1、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二十(2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若由于怠于通知而造成对方的损失扩大,该扩大的损失部分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2、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九十(9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15日内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据该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
1、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等形式出现,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前述文件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所约定的有效期限,且与本协议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署之时,甲乙双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因甲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甲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5、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若乙方承受者不再继续从事本协议中双方约定事项,则双方合同终止,乙方将甲方账户剩余金额退还甲方。
6、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8、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乙方有权按照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的要求,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深圳市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玖云平台产品及服务明细
说明:请在下表“□”中选择相应的服务项,需要请打“R”。
|
合同编号: |
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码号 全国语音落地项目 |
|||
|
甲方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mail: |
|
|
乙方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mail: |
|
|
服务资费 |
全网SP证 咨询服务费 |
☐ 是否申请全网SP证 咨询费:______ _____元 |
||
|
码号 咨询服务费 |
☐ 是否申请码号 咨询费:______ _____元 |
|||
|
平台建设费 |
☐ 是否申请码号落地 建设费:______ _____元 |
|||
|
通信费 |
呼入______ ___元/分钟; 呼出______ ___元/分钟 |
|||
|
中继月租 |
☐ E1中继 _________元/月/条 ☐ SIP中继 _________元/月/条 |
|||
|
运营服务费 |
☐ 服务包A |
折扣:___ % 服务费:_____ ____元/月 |
||
|
☐ 服务包B |
折扣:___ % 服务费:_____ ____元/月 |
|||
|
☐ 服务包C |
折扣:___ % 服务费:_____ ____元/月 |
|||
|
备注:服务包所含服务项及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
||||
附件二
玖云平台智能云调度运营服务包
(一)服务包内容
|
服务包A:5万元/月 |
服务包B:3万元/月 |
服务包C:1万元/月 |
|
1、质检和维护 远程巡检 现场巡检 2、7×24小时客服服务 3、月度运营报告 4、线路保障 三重保障:主中继线+备中继线+互联网专线 5、线路扩容、迁移 远程服务支持 现场服务支持(全年累积≤3次) 6、呼叫中心搬迁、新增和撤销 远程服务支持 现场服务支持(全年累积≤3次) 7、保障率 核心机房保障率达99.9% 全网保障率达99.9% 8、增值服务 忙时代答 人工话务调度
|
1、质检和维护 远程巡检 现场巡检 2、7×24小时客服服务 3、月度运营报告 4、线路保障 双重保障:主中继线+备中继线 5、线路扩容、迁移 远程服务支持 现场服务支持(全年累积1次) 6、呼叫中心搬迁、新增和撤销 远程服务支持 现场服务支持(全年累积1次) 7、保障率 核心机房保障率达99.9% 全网保障率达99% 8、增值服务 忙时代答 人工话务调度
|
1、质检和维护 远程巡检 现场巡检 2、7×24小时客服服务 3、月度运营报告 4、线路扩容、迁移 远程服务支持 5、线路扩容、迁移 远程服务支持 6、保障率 核心机房保障率达99.9% 7、增值服务 忙时代答 人工话务调度 |
|
付费服务(超出服务范围):
6000元/人/次 或 3000元/人/天 付费标准:选取以上标准中核算金额最高的支付服务费 |
付费服务(超出服务范围): 1、线路保障(超出服务范围): 3000元/月/E1(或等效SIP中继) 2、现场服务支撑: 6000元/人/次 或 3000元/人/天 付费标准:选取以上标准中核算金额最高的支付服务费 |
付费服务(超出服务范围): 1、线路保障(超出服务范围): 3000元/月/E1(或等效SIP中继) 2、现场服务支撑: 6000元/人/次 或 3000元/人/天 付费标准:选取以上标准中核算金额最高的支付服务费 |
(二)服务项定义
1、远程巡检:每日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在线工作,实行呼叫拨测,保障线路通畅无故障
2、现场巡检:每年核心机房、主要设备机房的现场维护和质检,保证通信平台稳定运行,现场巡检范围不包括客户机房
3、线路保障:根据客户服务保障要求,可提供主、备中继线路及互联网专线的多种组合保障模式
4、远程服务支持:采用QQ、微信、电话、邮件等远程通信方式给于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5、现场服务支持:根据客户需求,由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线路安装、数据调试等技术支持服务
6、保障率:稳定运行时间占全年总时长的比例
7、忙时代答:提供在话务溢出时,来电自动转为IVR代答服务
8、人工话务调度: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话务在多个呼叫中心间的人工调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