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本合同由甲方与快法务网站(www.kuaifawu.com)所有者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或称“快法务”)之间就快法务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所订立的契约,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本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居间事项
1.1由快法务为甲方或目标公司居间介绍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者”),提供服务。
1.2服务内容:乙方根据国家税务机关要求,代理甲方企业税务咨询服务,
甲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主体名称(公司或个人):服务主体
合同订单主单号:主订单号
1.3为更好地为甲方或目标公司提供服务,快法务有义务监督服务者的服务,确保服务者按照快法务网站及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完成有关的服务。
2.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服务费为¥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
(大写:合同总金额大写 )。
2.2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日内通过对公转账或乙方网站(www.kuaifawu.com)所提供的官方线上支付工具(微信、支付宝或网银等)进行支付。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账号:110910994010608
2.3发票开具:当甲方完成支付后,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开具发票,并免费邮寄快递给甲方。乙方应根据以下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因甲方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需重新为甲方开具发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需邮寄快递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邮寄快递费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客户公司名
纳税人识别号:客户公司税号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同意由快法务居间介绍具有合法资质的服务者为甲方或目标公司提供服务。
3.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服务事项的实际进度。
3.3甲方不得要求快法务及服务者从事任何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宜。
3.4甲方应保证向快法务及服务者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等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快法务及服务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如因甲方自身过错导致本协议第1条项下的服务事项不能执行、完成,快法务及服务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3.6为了提高服务的效率,甲方同意办理过程中文件的提交等部分事宜可以通过快法务网站来进行。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有义务以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和合法途径进行服务,或替甲方选择合适的服务者并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4.3除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之外,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4.4乙方有义务保证向甲方明确告知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并协助甲方签署已知风险声明。
4.5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者在涉及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服务者。
4.6当集团内专业服务人员或具有合法资质的服务者因严重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乙方网站的服务承诺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5.1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不予退还。若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未按时按质完成,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收取的未服务部分费用(退费按照单月扣除已使用的月份费用,退回未使用月份的费用)。
5.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或暂停提供服务。
5.3如因乙方主观过失行为导致本合同服务无法实现,则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予以全部退还。
5.4双方同意,乙方履行上述退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不存在其他争议和纠纷。如涉及本合同中某一服务事项提前终止的,乙方退还该笔服务事项相关费用后该服务事项之服务义务自动终止,其他服务事项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存在其他争议和纠纷。(涉及退费时该条款生效)
5.5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解除、终止,并以书面方式确认,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经对方书面(包括电子邮件)催告后,另一方仍不改正的,催告五个工作日后,催告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2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3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者不完整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包括并不限于因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自行终止,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7.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7.1本合同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国际通用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7.2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有利于案件进展,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 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等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9.其他
9.1合同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合同所有内容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限,也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失效,即甲方应对乙方提供服务之全过程情况承担保密义务,而乙方应对在与甲方合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9.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事宜完成之日终止。双方均同意采用电子签约方式签署,双方认可数据电子文件为书面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