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网站(www.kuaifawu.com)所有者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或“快法务”)之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所订立的契约,就甲方所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代理事项

1、指定接受服务的主体名称(公司或个人):

合同订单主单号:

以上委托项目费用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合同总金额小写

2、如甲方购买“担保 ”著作权申请,该著作权未获得著作权证书的,乙方应退回收取的相应费用,具体退款要求详见第九条退款条款。

二、支付方式及发票信息

1、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日内通过对公转账或乙方网站(www.kuaifawu.com)所提供的官方线上支付工具(微信、支付宝或网银等)进行支付。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账号:110910994010608

2、甲方付款后即可通过乙方网站(www.kuaifawu.com)的账户个人中心申请开具发票,甲方为正常状态的一般纳税人可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客户公司名

纳税人识别号:客户公司税号

三、双方的权责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提供业务咨询、资料收集整理指导、进度查询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并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3、甲方应全面地、无保留地向乙方服务者告知著作权的真实情况,尽早提供详细的资料,如甲方存在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权利等不正当行为,并给乙方或乙方的服务者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收官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回。

4、甲方有及时提交、补充业务所需信息、材料的义务。同时,甲方也有放弃提供业务所需信息材料的权利。但是,因甲方放弃或怠于提交业务所需信息、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著作权官费及代理费。

6、乙方就办理本协议委托的相应服务事项,可通过快法务网站(www.kuaifawu.com)或业务代表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如实向甲方提供业务咨询、资料收集整理、进度查询服务。

7、乙方在甲方完成资料填写后,应及时联系甲方,并在收到甲方所提供的准确、完整资料后,及时向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文件,完成申报工作。

8、甲方的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著作权及已知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时限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甲方完成付款及提供完整申请资料5个工作日内办理著作权登记业务,自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乙方提交完整材料至国家版权局后约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按约定时限将国家版权局登记证书交付甲方,以上期限不包括资料补正期限。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律、法规、禁令的颁布、变更,著作权局办公系统出错、发生故障或缺少专用纸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损失由各自自行承担。

六、保密信息

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及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限于本协议履行期限,也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失效。

2、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并非由乙方披露的信息;

七、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采用书面(包括电子邮件)形式进行。

2、甲方的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著作权或接收国家版权局相关文件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问题可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延迟履行、中止或解除协议,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退款条款

1、如甲方购买业务与实际需求有差异,且乙方未提供相应服务时,双方协商进行退款程序,但乙方已经提供服务的除外。

2、甲方购买“担保”产品符合以下要求时获得担保著作权对应金额的退款:①代理过程中,甲方应诚实信用善意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地答复和完成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和请求。在甲方不能按时对乙方的请示给出指示或提供相应材料的情况下,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采取必要措施。②如因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动撤回本合同项下著作权或者其他方式放弃本著作权登记等)导致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著作权未能成功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乙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费用。③“担保”著作权未违反前述①、②的规定,乙方未完成著作权登记的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该著作权登记的全部费用。

3、双方同意,乙方将对应退款原路径退回,甲方应当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为乙方开具退款金额的发票或者进行原发票红冲处理。乙方履行退款义务后,双方就退款对应的业务约定的权利义务视为终止。如涉及多个业务类型,其他未退款业务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存在其他争议和纠纷。(涉及退费时该条款生效)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

1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甲方的业务能正常办理,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支付方式履行付款义务,若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甲方确认支付款项仅限于办理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解除、终止,并以书面方式确认,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本协议项下委托事务办理结果或者官方文件时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效力相同。双方可以约定通过电子签约完成本协议签署。如采用电子签约,双方认可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具有同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