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xfSaaS20201026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红花岭工业北区民企科技园1栋A座2楼

电话:4000-6655-95

传真:0755-86627999

 

 

鉴于:

    1.甲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单位,有意采购安全服务及配套产品。

    2.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服务及配套产品提供商。

    3.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员工上网管理服务   项目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安全服务及配套产品,所购买之具体标的清单如下,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详见附件1。

1.1 服务采购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版本

域名数

流量

用户数

使用次数

服务起止时间

价格(元)

1

员工上网管理服务

标准版

/

 

 

/

2020年10月26日-202310月26日

 

合计(含6%增值税)            大写:元整

不含税价款:元;                 税款:元

 

甲方所购买之服务提供完毕后,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条:支付条款

1.本合同金额总计     元(大写:            )。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甲方同意以转账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不接受现金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上述指定银行账户,视同甲方未支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市高新园支行                                  

    账  号:811980479210001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__7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服务部分标的费用相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如标的清单中包含配套产品,则乙方应于配套产品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配套产品部分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付清以甲方全部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为标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发票遗失或者发票过期未认证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服务开通及产品交付

    1.乙方在收到全部款项后且已具备服务开通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服务账号及密码,正式启用服务。

2.如标的清单中包含配套产品,乙方将在收到全部款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负责标的产品的包装及运输(甲方对到货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包装和运输成本由甲方承担),并按如下指定交货地点交付货物;货物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当及时收货,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签收收货单后即视为货物已交付;货物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收货时,无合理理由拒收货物的,由此导致的额外运输成本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无需承担因此导致的交货延迟责任。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                 (交货地点较多的须另附清单)。若交货地点改变的,甲方应于约定的发货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交货地点发生改变而甲方通知不及时导致的额外运输成本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无需承担因此导致的交货延迟责任。

第四条:双方保证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其有能力及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授权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授权、声明、文件、数据及资料在整个授权服务期间均真实、合法和有效

2.甲方应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已充分理解附件1中所述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可能同时采购的配套产品情况,知悉相关可能性风险,且知晓并能接受服务过程中乙方为服务之必要需收集相关信息的行为;

3.在服务及产品交付的各个阶段配合乙方进行管理和协调,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协助、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

4.对服务账户、密码及相关验证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避免无权限操作人员对服务账户的非正常操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及配套产品并不意味着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任何乙方自主拥有或已获第三方许可的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在使用服务及配套产品的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的技术文档、不得擅自避开或破坏乙方为保护知识产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得破坏乙方产品上标注的乙方商标后对该等产品进行再销售等。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安全服务及配套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所提供的专业人员均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以及了解并遵守本合同相关的保密义务及保护知识产权的约定;

2.乙方应对接触到的甲方保密信息履行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能向第三方披露;

3.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侵犯甲方所有相关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因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通讯线路故障或大规模计算机病毒入侵事件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安全性承诺

1.乙方在提供安全服务时应保证甲方或最终用户系统、信息及数据的安全性,非测试必要不得带入恶意程序(病毒木马和蠕虫等)。

2.乙方应提供完善的服务文档,如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有义务配合进行相关文档资料的移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信息、数据安全问题乙方负责解决至符合信息安全标准。

第六条:服务有效期限说明

1. 如因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网络遭到破坏需要暂停服务工作进行修复,或者其他物理环境条件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双方可协商一致暂停服务,直至导致服务中断的客观原因消除,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相应顺延;但因甲方违反本合同所述保证义务或单方面不提供乙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所需配合的其他条件的,服务期限不予顺延。

2. 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部分域名未在有效上线期间(本合同签署生效或首批域名实际上线后一年内)实际开通服务,或开通之后因上条所述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一年以上的,乙方无需就该部分域名继续提供服务,甲方无权要求退还费用。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1.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乙方安排 张如玮 负责与甲方保持日常联系。如双方确有必要更换联系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13714353310

2.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3.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保密条款

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说明文件、图纸等资料(简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必要,不得将该等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接受方可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接受方必须将保密资料和其所有复印件以及相关载体全部返还披露方,或按照披露方要求进行删除或销毁。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合同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即当保密资料:

(1)并非因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接受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其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

(4)法律要求接受方予以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尽可能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所交付安全服务或配套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予以补救。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付款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延迟付款时间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或产品交付承诺,如因此造成乙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提供服务所作准备或开票等),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3.甲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所述保证,乙方有权自发现甲方违背保证情形之时起中止履行,并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内重新履行完毕相关保证义务,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因此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的,不免除甲方的付款义务;乙方因本条所述甲方违约事由受到第三方追责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4.除本条第3款所述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应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间接性或连带性损失承担责任,此类损失不限于利润损失、商业损失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2.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双方同意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3.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双方应尽快协商,寻找合理办法,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在义务迟延履行期间除外。

5.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达60天以上,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请解决。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中文本原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双方同意,如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服务内容说明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盖章)

日期:2020 年1026

 

 

乙方: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 年1026


附件1:服务内容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员工上网管理

上网行为管理包: 上网行为审计、上网行为管控、在线聊天与邮件监督、上网流量管控、上网泄密管控、上网终端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