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最终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资质办理服务】(注:由服务商根据商品种类选择相应表述,下同)。

本【资质办理服务】最终用户协议(“本协议”)是用户广州紫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就服务商为您提供【资质办理服务】(“本【资质办理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1、用户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服务商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购买本【资质办理服务】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后,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服务商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用户使用而生效:一旦用户认同本【资质办理服务】,即表示用户已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用户不接受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资质办理服务】

二、定义

1、【资质办理服务】是指【广州紫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云市场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各类资质办理服务】。

三、使用许可(注:服务商自行增删相应条款)

1、本【资质办理服务】受版权法、国际版权条约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约的保护。本服务为为用户提供用户指定公司的资质办理,而非出售。

2、本【资质办理服务】的【版权/所有权】归【广州紫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服务商授予用户一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本【广州紫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使用许可。用户不得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使用许可权利以牟取商业利益。

四、费用: 以商议为准

1、用户使用本【资质办理服务】须按照本【资质办理服务】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服务商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2、用户如对本【资质办理服务】进行续费时,本【资质办理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已经调整的,用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资质办理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履行;用户不同意新的【资质办理服务】的名称、规格或价格的,可不进行续费。

五、用户的权利义务

1、提供专人与我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证件及现有资料交给我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以及正确性。

3、及时支付费用,以能够确保项目按时进行。

六、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用户联络。用户

2、本合同期内,服务商应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用户委托事项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等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3、在用户按照服务商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服务商应根据用户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为用户进行材料整理和审核,并将审核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4、如用户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的具体要求,服务商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在收到用户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用户应极积配合服务商补充材料。

5、服务商办理完成前期手续,单据与相关申请资料由服务商代为保管并统一领取许可证。

七、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1、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服务商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2、未经用户许可,服务商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八、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双方对各方合法拥有的任何技术和经营秘密信息、服务商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本协议涉及的双方的合作内容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允许,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内容的任何部分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2、涉密人员范围:本协议双方以及本协议双方组织机构里有必要获知上述保密信息、资料和数据的管理层、雇员、代理或其他代表。

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4、泄密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上的保密义务,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索取损失的权利。

九、协议修改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商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资质办理服务】,并在终止服务前给予用户一定的合理期限,进行数据备份、下载、保存、迁移及其他必要工作。如用户继续使用本【资质办理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如果本【资质办理服务】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资质办理服务】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资质办理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购买的【资质办理服务】办理完成后拒不支付费用;

5、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服务商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