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合同编号:            

 

 

 

智能云客服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 (甲方):

卖方 (乙方): 杭州恒生芸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浙江省 杭州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秉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呼叫中心相关系统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费

云客服

 

 

 

 

 

 

 

 

 

 

 

 

 

 

 

 

 

 

 

 

 

 

 

 

 

 

 

 

 

 

 

 

 

 

 

 

合同价:

 

注:本合同标的内容许可使用期限为             日至       日,许可使用期限届满,若双方未就签署下一许可使用期的合同达成一致,则甲方不得继续使用上述已安装实施的软件产品及服务。

 

、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软件产品的功能设置和安全设计符合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布的行业规范要求。

三、软件产品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及交付时间:

乙方:

1、提供第一条合同标的下产品,负责该产品的安装、调试、测试。

2、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

3、许可使用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日常使用咨询服务外,还应提供软件功能正确性维护。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原有功能做影响整个结构的修改或增加,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收费优惠的技术支持。技术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应用程序本身的BUG修复;

系统优化,因乙方系统模块升级而进行的升级服务。

4、本合同确定:租户开通之日时间为:          日。

甲方: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本合同项下产品而使用信息、数据、资料。

2、本软件安装调试时如牵涉到第三方的配合,甲方负责协调第三方的配合工作,以确保软件的顺利安装和正常使用。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

四、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报酬:

1、软件产品及服务许可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00)。

2、本合同下数据存储及智能机器人许可费用,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中“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执行,实际发生数量超出或未使用完毕的,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

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即人民币               .00,若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款项的,则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

公司名称:杭州恒生芸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571910028810401

五、产品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甲方确保满足合同第三条的要求并支付预付款后,通知乙方派人安装;乙方应及时响应,向甲方派遣经专门训练的工程师去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六、软件产品保密义务:

乙方郑重承诺,不会将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系统情况等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甲方也不能将本产品所涉及的设计思想、系统结构、技术文档等技术资料转让、销售、赠送或泄露给第三方,最终用户除外。

甲乙双方应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与商业信息(客户名单、市场信息、营销计划等),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七、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1. 非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法已经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所有。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可凭借本合同取得另一方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2. 甲方不得出租、出借、拷贝、仿冒、复制或修改乙方软件任何部分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甲方向最终用户提供产品的不在此限;

八、软件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软件系统调试完毕后,按乙方发起和提供、双方确认的《上线确认单》为标准。在乙方提出验收工作的10个工作日内采用双方参加、现场测试方式验收,由甲乙双方签署《上线确认单》,在此期间,若甲方无故不参与验收,则视为系统验收通过。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未能按照约定的计划进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涉产品时(不包括由于受到甲方新增需求、非乙方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履行部份价款的0.01%(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该产品费用的3%。由于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原因而未能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履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预测技术因素,现有的技术能力(包括设备软硬件提供厂商的技术力量)不能解决的技术故障,造成工期延误。甲乙双方酌情协商解决。

3、本产品完成后,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的款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报酬。未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尚未履行部份价款0.01%(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该产品费用的3%。当所欠款项在2个月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对甲方的技术支持。同时,甲方应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已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款项的义务。

4、许可使用期限内,由于乙方提供合同项下产品的缺陷瑕疵,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任何第三方故意利用产品缺陷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形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有责任,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在本合同项下,若涉及乙方法律责任,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但不论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下述责任:

(1)由于甲方提供的运行环境或外部条件而导致产品不能正常运行而引起的任何损害及损失;

(2)由于甲方未根据操作手册而不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误用、非善意、过失等)或甲方事故而引起的任何损害及损失;

(3)由于现有技术无法逾越的原因引起的数据丢失、失去用处、业务中断、利润损失、间接损失及其他意外损失;

(4)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之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维护的。

十、产品维护和升级:

许可使用期内,乙方公司总部提供每周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咨询及远程登录服务。乙方不定期组织用户培训班,培训有关软硬件集成方面的实际操作规程及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培训事宜乙方届时将以书面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故障和缺陷,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期间,若就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努力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仍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2. 乙方承诺不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如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对甲方人员行贿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对甲方人员行贿的,就乙方该行为,甲方保留在相关媒体或网站等对外发布的权利。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时生效。
  4. 若需要解除此合同,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 本合同条款手写无效。
  6.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  系  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电    话

 

E_mail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

杭州恒生芸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E_mail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71910028810401

邮政编码

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