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DTTC-2021(技术)协议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事项:

1.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下列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1.2甲方就以下[ ]事项的申请,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

 

1

  ICP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2

 全网 SP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

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全网)

4

全国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1068号段)

6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954号段)

7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8

存储转发类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0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

跨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11

游戏运营备案(文化部备案)

12

游戏出版备案(游戏版号)

13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

1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15

审核网站搭建修改

1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7

      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8

       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9

IDC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全网)

20

EDI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处理与交易业务

21

艺术品经营许可证/备案

22

营业性演出

2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24

网络剧备案公示

25

电影摄制备案回执单申请书

26

申请龙标

27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8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9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甲种)

30

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31

 拍卖许可证

3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3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34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

35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撰写申请材料

3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8

第三方风险评估报告(电商平台)

39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0

食品经营许可证

1.3费用明细:

 

服务项目

 

服务数量

 

服务总计

(单位:元)

办理周期

备注

 

 

 

 

 

 

 

 

 

 

合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自甲方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交付乙方,由乙方提交主管审批部门受理后开始计算,至甲方委托事项办理完成,共计20到30工作日。

2.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双方沟通,服务期限应相应顺延。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甲方需支付的总技术咨询服务费      ¥   元),乙方在办理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如该费用是甲方需要交给有关国家机关或部门以及甲方自身过错等原因需要交纳费用(如补缴税款、补办公章)的除外。

3.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日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      元),乙方确认收到上述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

3.3收到  省商务局领证通知书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     元)至此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款项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铁东支行

开户名称:
    号:

 

    第四条  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时领取服务成果。

4.1.2按照主管审批部门等业务相关部门要求和乙方签署本合同前掌握的该部门提交资料的信息的建议,由甲方准备相应资料。

4.1.3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单据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因提供资料不真实、违法,有缺漏又不能在指定时间内补充完整、不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将可能导致风险或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交资料反复补充、非客观原因的延误或错误办理导致延期的除外。

4.1.4甲方保证所委托服务事项已经全体股东会同意,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此项服务,如未经其他股东授权所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1.5甲方应根据申报工作程序的要求或乙方的工作需要,协助乙方进行签字、见面约谈等必要工作;如相关注册审批部门需到甲方处审核各项信息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如因甲方配合不当或不及时导致注册或审批未能如期完成,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1.6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且提供因主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就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委托事宜的程序和要求向甲方进行说明,与甲方磋商代理的计划和细节,向甲方提供附件一《甲方申报所需文件资料目录》,及相应表格等参考资料。

4.2.2乙方应当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提供优质代理服务的理念,按约定期限办理完毕甲方委托事务。

4.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代理事项办理进度。如因审批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工作程序变动,提交资料种类或数量发送变化的,乙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或知晓变更后3日内向甲方汇报,为不延误办理期限,甲方应当在7日内将需要重新补充的材料补充完整并交付乙方对接人。

4.2.4当甲方有委托事项进度方面的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问时向乙方询问时,乙方应当及时回复并给予解答。

4.2.5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证照、文件等资料用于非本合同目的实现的其他用途,乙方对代理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3其他权利义务

4.3.1甲方所提供资料较为重要,在甲方每次提供资料或乙方办理完毕后归还资料及交付审批获得的执照或证书等,双方均应签署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提供资料为复印件,可以通过扫描后发送到对方指定邮箱。

4.3.2合同约定的各服务之间均为相互独立的服务项目,如其中部分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办理并不影响其他成功办理服务项目的费用支付及服务成果提交。

第五条  指定对接人

甲方联系人(必填):

手机号码(必填):

资料送达地址(必填):

    送达地址视为甲方邮寄材料的唯一地址,如果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24小时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对接人员更换或调整未通知而导致代理事务延期或材料无法送达或被错误签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所掌握的有关对方的全部资料和信息,除履行本合同所需或因本合同履行必然导致的披露和公开以及有对方的书面许可外,均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均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掌握的甲方的所有资料原件全部归还甲方,并删除所有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材料信息记录。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飓风、海啸等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恐怖袭击、政府征收征用、法律法规颁布废止、政府政策变动、办理程序变更等导致的办理日期变动等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

7.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甲方如在办理过程中终止乙方办理手续,需提前15日告知乙方,在全部支付乙方对应阶段服务费用后,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全部费用后将所收取资料全部退还甲方。

8.2如甲方提交或补充资料超出了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或乙方办理委托事宜时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达3个月,乙方有权利终止代理,已收取的费用不退,甲方如后期需重新办理的,需重新交费。

8.3如乙方因其自身主观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事务无法继续办理或无法办理的,已收取甲方全部费用应当退回,相关材料原件也应当归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未支付的,每迟延一日,按照总服务费的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如甲方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业务办理,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如相应办理手续无法终止的,所办理服务成果自成功办理后15日内未自提或未签收的,从次日起算,每满一个月支付500元保管费;

9.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办理相关手续,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外),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如在5日内未能达成一致,从次日起每迟延一日,甲方可在剩余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总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9.3如因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全面、非法被追究责任、补充资料不及时及对接人员无法联系、该到场人员未到场或拒不到场办理手续等,办理注册或相关资质后迟迟不领取或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导致委托事项办理不成功或无法送达的,甲方所付款项不退,乙方将所收相关申请资料原件退回;

9.4乙方在办理业务期间无故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收取的全部资料;

9.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因此导致办理期限延长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继续要求办理的,乙方可在该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办理,相应办理期限顺延。

9.6在签订合同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违约,要求乙方停止办理手续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如乙方所办阶段已经进入下一付款阶段,甲方应当支付下一阶段所应付费用后,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收取的全部材料;甲方未付清本条前述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全部原件材料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产生的损失、损害赔偿、责任、起诉和索赔(及其相关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其他调查和辩护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

11.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2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由双方共同制定。

11.3如需异地签署或往来沟通,短信、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电子数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合同签署地为河北省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2021     日                  签约时间: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