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欢迎您使用【U-DOP数据开放服务】

 

本服务商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下称“用户”)和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下称“友盟+”)之间,就友盟+为您提供【U-DOP数据开放服务】服务(下称“本软件/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1. 用户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友盟+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购买本软件/服务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后,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友盟+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用户使用而生效:用户可以通过在线访问,或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服务。友盟+会在相应环节提供本协议的在线版本供用户阅读。一旦用户使用本软件/服务,即表示用户已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

 

  • 定义
  1. 在本协议项下,友盟+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是U-DOP数据开放服务,是指将用户通过友盟+SDK接入采集到的应用明细日志,返还到用户指定的私域数据账户中,供用户自行二次分析使用。
  2. 在本协议项下,“U-DOP数据开放服务”具体功能明细详见附件一《产品功能清单》。

注:附件一为本服务当前功能明细,在协议有效期内,本服务的功能可能会有更新/迭代,但不会对您购买时已包含的功能造成影响。

 

三、费用

  1. 在本协议服务有效期内,用户可按照服务页面显示选择流量包档位并支付相应费用。友盟+将根据用户的申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1. 流量包是指返还用户私域数据所产生的日志流量,流量统计以友盟+后台系统为准
  2.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用户一旦完成付款,友盟+不接收任何形式的退费
  3. 服务有效期届满时,未使用完的额度将清零,友盟+不予退费
  4. 流量包不足时,用户可复购新的套餐服务,若不复购,友盟+会停止提供返还服务
  5. 用户可一次性购买多个流量包,后台优先消耗较早购买的流量包
  6. 用户应提前预付全部款项
  7. 流量单位转换:1TB=1024GB

档位

流量包规格

1

100GB

2

1TB

3

50TB

4

100TB

  1. 双方同意,用户账号完成付款后,由此账号创建的所有应用的数据返还量均计入账号的消耗量中。

 

四、用户权利义务:

  1. 用户有权要求友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向用户提供“U-DOP数据开放服务”。
  2. 在友盟+履行本协议服务内容时,用户应为友盟+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数据、相关环境准备等。如用户有特殊要求,需经友盟+技术人员经过相关测试确认方可实施,特殊环境未经充分试运行带来的稳定性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3. 用户承诺其是需进行数据返还的友盟账号的真实所有人和权利人,本次数据开放仅对用户自有账号数据进行开放返还,返还账户亦是用户自有账户。友盟+有权对用户提供的友盟账号进行审核,并有权拒绝向用户提供非自有账户的数据开放服务。
  4. 用户确认所从事业务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已获得了监管所要求的所有证照和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本合同附件供友盟+查阅。用户知悉并确认:友盟+对其证明、协议或资质证照的查阅仅为形式查核;即使友盟+进行过查阅,不代表友盟+有义务或有能力确认用户对数据的合法披露或使用。用户应自觉保证并遵守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因用户的证明、协议或资质证照等问题以及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发生的纠纷等,均应由用户独立解决并承担责任,友盟+无需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如有第三方因此起诉友盟+或向友盟+投诉要求处理的,用户应代友盟+进行妥善处理或按友盟+的要求执行,因此造成友盟+损失的,用户并予以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以下同)。
  5. 用户保证对于友盟+服务结果,未经友盟+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情况下,用户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诉讼等都由用户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为友盟+造成的全部损失。
  6. 用户确认,友盟+仅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并不对用户后续使用开放返还的数据所作的任何分析或使用的行为负责,用户因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 用户保证向友盟+接口传输数据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不包含任何其他软件程序,不包含任何病毒或破坏性数据,且不存在任何一项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的恶意软件特征。用户不得通过接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8. 用户理解,友盟+数据技术服务是基于阿里云服务而完成的,用户在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云服务或阿里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SLS、Quick BI、DataV、PAI等)应由用户自行根据需求购买,不包含在友盟+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中。
  9. 未经友盟+书面许可以及相应监管部门评估(如需),用户不得将服务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至中国大陆之外。用户违反前述承诺而引起任何争议、纠纷,应由用户自行解决,友盟+有权单方面终止其向用户提供的数据技术服务,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10. 用户同时应遵守友盟+制定并向用户公示或通知的与本服务相关的规则和规范。

 

五、友盟+的权利义务

  1. 友盟+有权在其网络页面或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宣传素材、推广材料中合理使用用户的商标、logo等信息,有权将本次合作作为成功案例用于宣传自身的服务及产品,但友盟+不得对外披露双方的合作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额、未来合作趋势等。
  2.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友盟+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友盟+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军事冲突、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意外事件,友盟+无法保证服务的绝对安全和在任何条件下均能正常提供服务,但友盟+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服务。友盟+在此明确声明对友盟+服务及友盟+接口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友盟+服务及友盟+接口没有错误或疏漏、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对此用户表示理解并不要求友盟+因此承担责任。
  3. 在不影响用户享受本协议项下数据服务的前提下,友盟+有权自行决定对友盟+数据采集与处理服务及相关功能模块的名称、域名、功能、产品设计、可视化界面等进行调整,如前述工作可能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友盟+将在进行相关调整之前7个工作日通知用户,并告知可能造成的影响。
  4. 友盟+数据采集与处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模型、结果数据、分析报告等数据内容以及图片、图表、文档、文字、界面设计等)以及友盟+服务相关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均属于友盟+和/或其关联方拥有,包括与友盟+接口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等。其他本协议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友盟+保留。

 

六、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未经用户许可,友盟+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 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 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 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七、有效通知

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通知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消息以及即时通信等以上一种或多种通知方式向您发送,且友盟+可以信赖您在阿里云账户中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若通过您在阿里云账户中的联系地址进行专人派送送达的(包括特快专递),自交邮之日起7日后视为已送达。

 

八、知识产权

  1. U-DOP数据开放服务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均属于友盟+和/或其关联方拥有,包括与服务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等。其他本协议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友盟+保留。
  2. 用户同意U-DOP数据开放服务的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信息、操作记录、订购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友盟+。用户承诺在未经友盟+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3. 用户在此授予友盟+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以推广友盟+相关产品、服务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友盟+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用户相关的商标、字号、名称、logo、图形等知识产权,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九、期限与终止

  1. 本软件/服务的期限以用户在阿里云云市场提交订单并完成购买的实际期限为准,服务有效期自订单激活之日起起算。
  2. 本协议下软件授权使用许可期限终止后,用户未通过续购等合法方式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不得继续使用相应服务。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友盟+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购买的软件/服务已到期且未续费的;
  2. 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友盟+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3. 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 因友盟+业务调整,友盟+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户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 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军事冲突或准军事冲突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大规模爆发的流行性传染病等。
  2. 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一方义务履行延误,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3. 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6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的问题。

 

十二、其他

  1. 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而被认定无效,此种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且此种无效条款应自始视为不存在。
  2.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项下的权利,不能解释为对该权利的放弃。
  3. 本协议附件(如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为在线版本,用户同意操作其阿里云账号并完成本协议勾选的人员为其合法授权代表,本协议勾选完成后生效,对友盟+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友盟+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友盟+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

 

 

 

附件一《产品功能清单》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数据订阅

用户可自主选择订阅主题包相关数据服务,包括APP分析主题包、WEB分析主题包、小程序分析主题包、Push分析主题包、Apptrack广告监测分析主题包、APM分析主题包、Share分享主题包

明细日志返还

提供用户账号下采集到的应用明细日志,返还到用户指定的私域数据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