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仁励家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未来park3栋B座8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鉴于:

(1)乙方是一家服务提供商,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为客户节省成本,提高管理质量之目的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2)甲方出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考虑,希望乙方提供        等岗位外包服务,并支付服务费;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事项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见甲乙双方确认的邮件,甲方每要求乙方提供一项服务应当通过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经甲方确认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确认书》。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乙方提出需要完成的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

2、甲方有权在乙方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甲方现场办公纪律(甲方的现场办公纪律应是乙方工作人员知悉和确认的)的情况下要求乙方退回服务人员,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服务人员不能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服务事项或违反甲方现场办公纪律的客观证据。

3、甲方提前终止或撤销本合同项下任何外包岗位,应当提前三十五(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能提前三十五(35)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或撤销本合同项下任何外包岗位,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因未能提前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多发放且无法扣回的员工工资。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服务事项进展,并提出改进意见。

5、因甲方录用乙方服务人员而导致乙方无法或延迟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7、甲方应配合乙方加强对乙方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所执行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是乙方工作人员知悉、确认的。同时,为协助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甲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适用乙方提供的表单格式,上述表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表、收费通知单等。

8、甲方应当指定相关负责人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对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同意合作期间乙方有权要求其关联公司或合作方提供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外包服务

10、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工作人员从事服务事项以外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服务人员的意外伤害事件或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甲方应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同时,如遇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意外等突发事件,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跟进。

12、甲乙方双方协议项下的服务人员,若涉及向乙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等事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相关诉讼应对、证据准备等工作。

13、为了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出于甲方行使监督乙方服务的权利、核对账单准确性、保障服务现场安全性等之目的,乙方可能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必要的个人信息,甲方同意:(1)严格遵守适用的隐私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个人信息;(2)采取适当的管理、技术和物理措施,以保护个人信息不会意外或非法地被销毁、修改、未经授权地被披露或获取;(3)除非得到相关个人的同意且符合适用的隐私法,否则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条款中隐私法是指与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护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对于乙方工作人员基本要求来进行选聘管理服务所需的人力资源服务。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期提供服务,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周期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工作情况。对确需变更甲方服务要求的,应当经过甲方同意。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完成服务事项的考察情况及意见,及时做出工作调整,以保证服务事项的执行不受影响。

4、乙方应教育乙方工作人员尊重甲方的企业文化、遵守甲方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事项行使必要的管理权,但该管理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甲方商业利益,且不得违反甲方对完成本合同服务事务的要求。

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选定、分工安排及考核;服务事项评估及验收。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可以将上述管理权限部分委托给甲方行使。

6、乙方有权与乙方工作人员订立保密协议,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

7、乙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损害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利益等行为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

8、本合同下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具有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四、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事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工时制度等要求甲、乙双方通过邮件确认

五、服务费用

1、甲乙双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工作量确定服务人数及服务费用标准,见附件1。

2、结算周期:公历月。甲、乙双方于每月XX前完成对帐,甲方应于每月XX前将全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于收到全额款项后向甲方开具合法、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前述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3、经双方确认的乙方工作人员超过正常工作时间产生的超时服务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在约定服务地点以外工作产生的差旅补贴费用,甲方应当按照附件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4、如果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服务成本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增高、政策法规变化导致的其它成本增高等,双方将就该变化进行确认,并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调整服务费用。

5甲方汇款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仅以账户实际入人民币金额判断是否满足结算条件。若实际入金额小于应收额时,乙方将通知甲方补足

6乙方收到汇款,经核对满足结算条件后,开据发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第十条第1项的信息保证邮寄发票(可采用快递、挂号信等多种形式),如果甲方因各种原因而产生发票邮寄信息改变,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在发票邮寄后,甲方签收了快递或挂号信的情况下,或者甲方未提前告知乙方发票邮寄信息变更的前提下导致发票邮寄遗失,乙方不补开发票,仅以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提供给甲方。

7、任何一方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

六、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报价、合同文本、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时,每延迟一日按全部服务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且在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全部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双方同意,除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外,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作任何有关另一方或有关本协议的公开披露。在任何销售、市场推广、广告或其他公开场合,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使用并应禁止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标或标志开展任何活动,不得做出或允许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做出与另一方有关的任何公开声明。

4、乙方对于由乙方主导进行的协商或在参与因乙方履行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诉讼过程中,乙方应使甲方免于遭受并应补偿甲方因乙方前述行为而直接导致的相关主张、要求、责任、诉讼、法律程序、损失、成本及合理的律师费。该等补偿不应该包括如下损失:利润/节省的开支、商业机会、善意行为、税收、间接损失(包括特殊的或继而产生的)、第三方合同项下的诉求等。乙方最大的赔偿责任限额是人民币300,000元。

七、通知与送达

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甲方及乙方的地址及联系人(具体见本合同首部)。

2、如遇双方或一方联系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双方或对方应及时沟通和更换联系人。

3、通知或通讯被认定的送达时间应按如下规定:

1)如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应以传送记录或电脑所显示的进入时间为准。除非传送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工作日;

2)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为准;

3)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七日为准。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X年,2022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_月____日。本合同到期时,如果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未全部到期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或至乙方所提供的项目结束时终止,以较晚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按第二条第3款的处理。

九、争议解决

基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发生,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诉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构成违约的一方(“违约方”)同意对守约的一方(“守约方”)因违约方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而可能发生或招致的直接损害、损失及花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花费以及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进行赔偿。

十、其他

甲方汇款信息如下:

汇款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汇款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邮寄发票填写:

发票邮寄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仁励家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号:571912886810301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供服务的地区的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之目的。

3、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认同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认真遵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如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以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确认书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服务外包备忘录

甲方: 

乙方: 仁励家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日签订了一份《服务外包合同》,因双方业务发展需要,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原协议中的《服务外包合同》的相关执行事项签订本备忘录,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背景及报价

1.1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选择本备忘录约定的,由甲方支付风险金,雇主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承担的雇主责任的模式。

1.2若因国家政策导致人工成本增加,乙方在提供法律或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有权合理上调对应部分的服务报价。

1.3 因甲方业务需要,要求员工进行各种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加班费等),乙方实向甲方收取,税费由甲方承担。除非该等额外费用的计算方法有明确国家法律政策依据,否则该等额外费用的数额应事先经甲方确认批准(例如差旅费)。

1.4若地方政府向乙方收取工会费、残保金等法定费用的,甲方愿意承担该等费用,乙方按实向甲方收取,税费由甲方承担。

1.5 如遇甲乙双方签署的《服务外包合同》合作期限届满,但乙方与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甲方同意延续服务外包合同》或根据备忘录2.1条的约定按实际情况承担乙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

二、外包风险

2.1乙方承担雇主责任,有权决定使用风险金。风险金的支出原则是:除乙方每月正常收取的工资、社保福利等人工成本之外,乙方由于甲方指令、法律规定或依据裁决、判决、调解、和解结果须由雇主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3)各种法定福利包括年休假折算工资、高温补贴、供暖费等;

(4)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向其支付的工资和社保公积金;

(5)员工假期工资和社保公积金;

(6)员工发生意外伤害工伤相关费用;

(7)员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等;

(8)员工因工作原因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员工违反甲方或营业场所规定的安保、健康和安全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9)员工进入甲方指定营业场所而涉及的进场文件/确认书/授权书中所涉及的费用和责任。

(10)根据甲方的指令,乙方发生的或垫付的费用,例如意外事件处理的费用、抢救员工的费用; 

(11)甲方要求乙方撤换员工,因撤换员工产生的待岗费用(包括待岗期间的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等费用; 

(1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员工纠纷,如需乙方出庭产生的法律服务成本、诉讼成本等。 

(13因各地地方政府向乙方收取工会费、残保金等法定费用,甲方愿意承担该等费用,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税费由甲方承担。

(14) 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2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风险金:

(1)若发生以上费用,乙方将以收费通知单的形式向甲方发送收费清单,甲方应自收到收费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反馈乙方,逾期未反馈视为甲方无异议,甲方应自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的金额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款项后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2)前项中开具的发票,增值税税费由甲方承担。

(3)在外包项目合作期满且不续约之后的30日内,乙方对合作期内所有实际发生的风险金支出予以清算。若风险金有结余的,乙方向甲方无息退还剩余的风险抵押金。

三、其他

3.1 本备忘录是《服务外包合同》的重要补充,如与《服务外包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备忘录的约定为准。原合同被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时,本备忘录在甲方和乙方全部费用结清后失效。

    3.2 本备忘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3 本备忘录在履行中,如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供服务的地区的规定与本备忘录条款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之目的。

 

【本页为《服务外包备忘录》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