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合同编号:
云运维外包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目录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就甲方[云运维外包服务]项目的服务(以下称“本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列于本项目服务合同书(以下称"本协议"或"协议")及其附件中的管理运维服务。
甲、乙双方特此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及其附件为双方就约定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见交换或建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以《云运维工作说明书》所述内容为准。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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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描述 |
说明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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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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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费用:
以上金额含6%服务税。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运维费用付款方式:
甲方于合同签署并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0%服务费。
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云运维工作说明书》的要求。
甲方、乙双方明确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惟虽有不可抗力所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存在,而甲方设备故障及损失的造成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人为疏忽、懈怠或未尽责存在较大关联性的,不适用该不可抗力条款,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