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附件一:最终用户使用协议
云市场自营类商品销售协议
本协议是您(“用户”)与阿里云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云市场运营方”)之间,就用户通过阿里云云市场(market.aliyun.com),就云市场自营类商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达成的有效合约。
一、定义
1.1“云市场运营方”:本协议中是指接受阿里云的委托,负责云市场的日常运营管理、业务活动及其他相关运营支持的阿里云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2“云市场自营类商品”:是由云市场运营方作为销售及售后服务主体的商品及服务的统称。
1.3“原厂商”:即云市场自营类商品的供应商(原厂商信息见相关商品详情页)。
1.4 “上位规则”:是指构成双方签署本协议的前提条件的一系列协议条款、网站政策等的统称。包括:《云市场服务协议》、《阿里云网站服务条款》、《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等。本协议的生效和履行,以上位规则的持续有效为前提条件。
二、用户所享有的权益
2.1用户所购买的云市场自营类商品均已获得原厂商提供的销售及使用授权许可,且质量及服务符合原厂商同类商品标准。
2.2用户不会因购买云市场自营类商品,使用其相关产品/服务,而引致相应的软件版权人或其他第三方提出任何针对用户的请求或索赔。在出现此类请求或索赔时,云市场运营方应退还用户根据本协议已经支付的费用,但由于用户超范围不合理使用而导致的请求或索赔的情形除外。
2.3用户可享受云市场运营方提供的工单、电话等形式的咨询解答、退换货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具体以商品详情页面的相关描述为准。
2.4云市场运营方将根据用户的申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三、用户应遵守的义务及理解
3.1用户应按照云市场自营类商品购买页面的具体要求,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获得相应的产品及/或服务。任何情况下,云市场运营方因任何原因向用户提供产品及/或服务的行为,均不意味着用户被免除上述付款义务。
3.2用户在使用云市场自营类商品的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的原厂商用户协议或原厂商使用规范等的相关规定(统称为“原厂商文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3 云市场运营方依据本条款、网站所展示的产品及/或服务内容、以及您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对应的原厂约定向您提供产品及/或服务。同时您理解并确认,受技术所限,云市场运营方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毫无瑕疵,但我们承诺将不断提升产品及/或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及/或服务。据此,您同意若云市场运营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虽然存在瑕疵,但该等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违约。您同意和我们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3.4 您理解并认可,我们可能会根据您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的类别、特性及规格等,对您使用产品及/或服务的方式、范围、功能等进行限制,您应认真阅读云市场运营方关于您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的专有条款、使用文档及其他相关说明,理解并遵守该等使用限制;且您进一步同意,如果您所使用的服务超过其购买的服务规格,我们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您相关服务进行限制或暂停提供服务。
3.5 同时如果因原厂原因导致产品出现下架或停止售卖等情况,在我们及时与您沟通后有权不再售卖或提供后续产品及服务。但云市场运营方在此之前会为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可能的替代产品,并与您共同积极协商处理方案。
3.6 您通过云市场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即在线数据),以及利用可能配置的备份工具备份的数据(即离线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应对您的数据来源及内容负责,云市场运营方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因您上传、储存的数据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3.7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云市场运营方提供的相关产品或解决方案过程中,您不应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针对内容运营及营销方面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等。
四、云市场运营方进一步说明:
4.1 我们在不披露您保密信息的前提下,在服务有效期内,可以就您使用云市场运营方产品及/或服务的情况作为使用范例或成功案例用于云市场运营方自身及/或业务的宣传与推广,在这类宣传推广中,运营方有权使用您的名称、企业标识;除此之外,未经您书面许可,我们不会擅自使用您的企业名称、企业标识、相关logo等。
4.2 服务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除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云市场运营方仅在确认交付前(以您所订购的产品及/或服务适用的专有条款、产品文档、服务说明等所载明的时限为准)内继续存储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如有),逾期将删除所有用户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不再保留您的任何用户业务数据。您理解并同意,云市场运营方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其他义务。在线数据或离线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在线数据及离线数据均被删除后,您存储在产品及/或服务系统中的全部数据均被清空。您应自行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当服务期届满
4.3 您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出口、再出口或转移由云市场运营方提供的商品、软件或技术时,必须遵守所有可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规。您保证其根据本协议从云市场取得的任何商品、软件或技术不会提供给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所列出的制裁国家/地区或黑名单的实体或个人,不会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如上位出口管制相关规则与本协议有冲突与,本协议优先适用。
五、责任限制
5.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云市场运营方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5.1.1 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5.1.2 由于用户原因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等使软件/服务无法正常运行;
5.1.3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5.1.4 用户以非云市场运营方许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1.5 其他云市场运营方无法合理预见或控制的情形。
5.2 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云市场运营方不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服务所引起的任何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害或后果性经济损害(包括利润或节省金额损失)负责,即便云市场运营方已被用户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六、违约责任
6.1 本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据本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2 如因我们的过错导致产品及/或服务不可用,用户同意云市场运营方的最高责任限额为退回用户在本协议项下云市场所产生订单交易金额。
6.3 我们均不对任何间接性、惩戒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云市场运营方产品/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6.4 如因我们的过错导致产品开发进度延期,每延期一天云市场运营方向用户退还在本协议项下云市场所产生订单实付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一,若延期15天以上用户同意云市场运营方的最高责任限额为退回用户在本协议项下云市场所产生订单交易金额。具体开发周期见附件三。
七、其他
7.1本协议自用户在线下单时勾选确认时生效,一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7.2云市场自营类商品详情页面、购买页面等的具体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功能、服务期限、原厂商文件等),是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必要组成部分。
7.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用户在此确认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附:原厂商文件
欢迎您使用【品牌网站解决方案】
本服务最终用户使用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下称“用户”)和北京云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下称“原厂商”)之间,就原厂商为您提供的【品牌网站解决方案】(下称“本软件/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1、用户确认而生效:原厂商用户购买本产品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或签署,即具有合同效力,对原厂商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定义
【品牌网站解决方案】是由原厂商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首页及各栏目页面的个性化设计、前端页面开发制作、软件管理后台开发以及完成整站系统的独立部署和交付工作。
三、使用许可
1、本协议涉及产品的源代码归用户所有,可交付,但产品及源代码相关知识产权归原厂商所有,仅用于用户自用禁止用户进行二次销售。
四、用户的权利义务
1、用户有权要求原厂商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对应产品及服务,并保守用户的商业秘密。
2、用户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原厂商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字体,音乐,视频等)。用户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3、用户承诺,向原厂商提供的内容、资料、素材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因用户使用本服务条款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4、用户同意,本服务条款的签署意味着用户授权原厂商在履行本服务条款时可以使用用户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用户的利益。
5、用户应向原厂商提交用户执行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项目实施期间,严禁用户变更项目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用户必须向原厂商提供相关证明,并应即时通知原厂商,否则用户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负责人对项目达成的目标、需求确认、资料提供、项目成果验收等具有法律效力。
6、用户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6.1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该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6.2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7、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以下法律、法规或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8、用户对其违反第6、7条 的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原厂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用户的客户违反第6、7条的规定而给原厂商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用户应与其客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户承认原厂商有权根据原厂商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和/或用户客户是否违反了第6、7条的规定,如原厂商发现用户和/或用户客户违反第6、7条的规定,有权立即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
9、用户对自己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以及管理网站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信息、内容、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0、如果用户利用原厂商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用户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用户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用户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用户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用户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还应承担因此给原厂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的罚金等)。同时用户理解原厂商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交付款项。
11、因用户未按时提供网站制作所需材料、图片或提供内容不完全,或者未按时验收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12、用户应在项目工作成果提交用户后的30日内,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通过客户工单管理平台进行确认。如用户在将工作成果提交用户后的30日内未进行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用户验收合格。
13、用户明确,用户所购买的建站服务申请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使用,建站服务的使用还需符合如下条件并进行如下操作:
13.1用户已支付全部款项并确认本建站服务的内容及配置符合用户需求。
13.2用户需对原厂商的工作成果验收确认后,网站正式交付用户。
13.3按照原厂商要求在线提交其网站的ICP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信息,并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该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号经原厂商确认后,此时用户购买的建站服务方可使用(正式开通)。
5、用户应按时足额支付本产品的费用。
五、原厂商的权利义务
1、原厂商有义务保守用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价格、信息技术、市场策略等相关商业机密,且不得透漏给第三方。
2、原厂商承诺,其向用户提供的产品中不含有:
(1)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2)任何已知的漏洞、后门、恶意软件;
3、原厂商应该按照网站建设服务标准的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服务、制作工作。
4、原厂商将指派专人对项目过程进行监察。
5、原厂商具有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用户的权利义务”中的第6、7条而终止用户网站运行的权利。同时原厂商对用户进行或违反本协议“用户的权利义务”中的第6、7条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6、项目完成后,原厂商应及时向用户提交工作成果;但须完全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原厂商有权不予正式开通用户的网站:
6.2用户对原厂商提交的工作成果验收确认后,网站正式交付用户;
7、用户同意,原厂商有权将本服务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原厂商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交付质量符合原厂商网站建设服务体系的要求。
六、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1、本服务履行完毕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原厂商应按用户要求退还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系统各类密码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根用户、数据库根用户等密码。
2、未经用户许可,原厂商不可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七、费用
1、用户使用产品须按照本产品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原厂商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2、如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用户提出附件二《功能列表》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原有需求定义,原厂商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用户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用户要求实现的变化,其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协议之外的需求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否则原厂商保留随时终止用户使用本软件/服务的权利,用户应对原厂商终止本软件/服务而可能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协议签署后:
(1)用户使用本软件/服务须按照本软件/服务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服务商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2)交付内容为您在云市场所购买的“商品名称”对应的“规格名称”,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二”;
(3)您在签订协议后,用户按照实付总金额(含税)付款给云市场运营方,付款均由云市场运营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
八、售后保障
1、基于您本次采购的商品(以下简称为“产品”),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原厂商可提供7X12小时的技术支持响应,故障等级、响应时效详情见附件四《保障等级》;
2、售后保障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1)任何本软件、服务产品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2)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3)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客户未遵循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6)客户自己删除数据、修改配置等导致的;
(7) 由于客户违反使用协议导致服务被暂停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上传不当数据、消耗大量系统资源导致其他客户服务受影响等;
(8)由于客户提供的原始素材(图片、文字、视频)产生的版权归属问题等;
(9)其他不可抗力引起
3、联系方式服务热线: 4009030002转12345服务时间:早9:00--晚21:00 7*12小时(包括节假日)
4、售后保障期限为您在云市场所购对应订单产生的服务流完结之日起算“一年”时间(自然日);
九、期限与终止
1、本产品的交付时间见附件三《产品交付周期》。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厂商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产品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或清算阶段;
(2)双方共同同意以书面文件提前解除合同;
(3)根据仲裁机构的裁决,本合同解除
(4)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服务条款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服务条款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服务条款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服务条款的约定履行,因此造成的项目延期也由用户承担。
4、履约过程中,如您因自身原因欲提前解除服务条款,应向原厂商递交书面终止服务条款通知书。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原厂商会对已交付的内容进行费用评估,将剩余费用退还予您。
5、如原厂商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服务条款的,应向您递交书面终止服务条款通知书,在服务条款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您所支付的费用。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大规模爆发的流行性传染病等。
2、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一方义务履行延误,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3、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6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的问题。
十二、其他
附件二
功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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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品牌宣传版 |
高等保版 |
品牌宣传国际版 |
私域社区版 |
品牌宣传引流版 |
品牌宣传多接口版 |
|
前端框架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提供一套前端页面 |
|
API接口 |
API接口说明 |
API接口说明 |
API接口说明 |
API接口说明 |
API接口说明 |
API接口说明 |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支持8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支持6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支持10个以内的国内API接口对接 |
|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支持3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支持6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支持5个以内的国外API接口对接 |
|
|
页面动效 |
动效说明 |
动效说明 |
动效说明 |
动效说明 |
动效说明 |
动效说明 |
|
支持普通JS动效 |
支持复杂JS动效 |
支持复杂JS动效 |
支持普通JS动效 |
支持复杂JS动效 |
支持复杂JS动效 |
|
|
应用载体 |
载体说明 |
载体说明 |
载体说明 |
载体说明 |
载体说明 |
载体说明 |
|
PC+H5 |
PC+H5 |
PC+H5 |
PC+H5 |
PC+H5 |
PC+H5 |
|
|
语言版本 |
任意2种语言 |
任意2种语言 |
任意3种语言 |
单语 |
任意3种语言 |
任意3种语言 |
|
等保级别 |
/ |
等保说明 |
等保说明 |
/ |
等保说明 |
等保说明 |
|
二级等保 |
二级等保 |
二级等保 |
二级等保 |
|||
|
IP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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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页面埋点 |
/ |
2个页面以内 |
3个页面以内 |
/ |
3个页面以内 |
5个页面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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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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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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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管理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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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管理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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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管理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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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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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系统(能力) |
产品管理 |
产品管理 |
产品管理 |
产品管理 |
产品管理 |
产品管理 |
|
产品SKU设置 |
产品SKU设置 |
产品SKU设置 |
产品SKU设置 |
产品SKU设置 |
产品SKU设置 |
|
|
文件管理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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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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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检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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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筛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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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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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单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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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系统(能力) |
注册审核(能力) |
注册审核 |
注册审核 |
注册审核 |
注册审核 |
注册审核 |
|
会员管理(功能) |
会员管理 |
会员管理 |
会员管理 |
会员管理 |
会员管理 |
|
|
会员权限(能力) |
会员权限 |
会员权限 |
会员权限 |
会员权限 |
会员权限 |
|
|
权限管理(能力) |
工作流管理(功能) |
工作流管理 |
工作流管理 |
工作流管理 |
工作流管理 |
工作流管理 |
|
角色管理(功能) |
角色管理 |
角色管理 |
角色管理 |
角色管理 |
角色管理 |
|
|
账号管理(功能) |
账号管理 |
账号管理 |
账号管理 |
账号管理 |
账号管理 |
|
|
角色规则(能力) |
角色规则 |
角色规则 |
角色规则 |
角色规则 |
角色规则 |
|
|
敏感词过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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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优化(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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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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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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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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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客服(能力)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对接第三方客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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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分享(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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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系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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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管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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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分类(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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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话题(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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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章(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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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评论(功能) |
附件三
产品交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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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说明 |
时间计划 |
|
需求调研 |
用户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调研,双方沟通具体实施细则 |
1个工作日 |
|
需求编写 |
需求调研完成后,将当日双方沟通内容进行书面化,形成需求定义书(项目经理编写) |
1个工作日 |
|
需求确认 |
用户确认《需求定义书》,并签字确认 |
0个工作日 |
|
首页UI设计 |
用户确认需求定义书后进入前端UI页面设计 |
5个工作日 |
|
栏目页设计 |
首页设计完成且无修改后,进入栏目页设计 |
5个工作日 |
|
风格确认 |
将所有页面生成线上浏览地址供用户浏览,且形成页面风格确认书进行签字确认 |
0个工作日 |
|
前端开发 |
页面风格确认后进入前端程序开发阶段 |
10个工作日 |
|
后端开发 |
前端开发完毕后进入后端程序开发阶段 |
12个工作日 |
|
功能联调 |
整站系统开发完毕后进行前后端功能联调测试 |
1个工作日 |
|
用户测试验收 |
测试完毕后向用户提交前后端测试地址,并生成《项目初步验收报告》,用户测试无误后签字上线。 |
0个工作日 |
|
部署上线 |
整体项目部署上线 |
1个工作日 |
|
总计 |
36个工作日 |
|
|
验收标准 |
项目验收已云市场服务流中需要上传《功能清单》及《需求定义书》中注明的各项功能描述为准。 |
|
|
备注 |
双方沟通与修改的产生的时间不包含在以上执行进度内 |
|
附件四
保障等级
|
问题 |
问题现象 |
支持响应服务 |
服务响应时间(工作小时) |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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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故障 |
1. 系统瘫痪,对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系统已不能正常工作。 |
1.在接到用户报告(书面或详细的电话报告)后,立即召开技术协调会分析故障原因。 |
1 小时以内 |
|
2.定位问题后,技术工程师24小时内解决故障。 |
|||
|
3.故障解决后,需协助进行新版本更新发布; |
|||
|
P2故障 |
1. 系统核心功能受损或安全漏斗,严重影响用户使用系统,使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受到重要影响。 |
1.在接到用户报告(书面或详细的电话报告)后,立即召开技术协调。 |
8 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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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位问题后,技术工程师48小时内解决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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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障解决后,需协助进行新版本更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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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故障 |
非核心产品功能或非生产系统功能受损或安全漏洞,最终不影响用户合理使用大部分功能和主流程。 |
1. 通过电话指导用户解决。用户解决不了的,则需提交书面报告,由技术工程师评估故障问题; |
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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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位问题后,技术工程师进行开发排期解决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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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障解决后,需协助进行新版本更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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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障 |
在产品的功能、安装或配置方面需要信息或支援,指对产品使用不构成影响的技术服务请求/咨询等。功能建议。功能变更。 |
1.日常信息或支援:通过电话指导用户解决。 |
48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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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功能需求:由技术工程师收集反馈给产品中心进行评审排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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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功能需求变更:通过付费定制方式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