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JJR-AI巡园系统软件最终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商”)提供的JJR-AI巡园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

 

本JJR-AI巡园系统软件最终用户使用协议(“本协议”)是您(“用户”)和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就服务商为您提供JJR-AI巡园系统软件,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1. 用户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服务商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购买本软件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后,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服务商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用户使用而生效:用户可以通过在线访问或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服务商会在相应环节提供本协议的在线版本供用户阅读。一旦用户以前述任一方式使用本软件,即表示用户已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用户不接受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软件。

 

二、定义

1. JJR-AI巡园系统软件是指由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并拥有所有权的软件服务系统。

 

三、使用许可

1. 本软件受版权法、国际版权条约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产品为授权用户使用许可,而非出售。

2. 本软件的所有权归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3.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服务商授予用户一项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本软件的使用许可。用户不得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使用许可权利以牟取商业利益。

 

四、费用

1. 用户使用本软件须按照本软件的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服务商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五、用户的权利义务

1. 用户保证其使用本软件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真实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 用户应按时足额支付本软件的费用(如有),否则服务商保留随时终止用户使用本软件的权利,用户应对服务商终止本软件而可能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用户保证,除且仅除法律明确允许的活动以外,用户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本软件。

 

六、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1. 服务商保证,其有合法权利向用户提供本软件的使用许可,并保证其所有权的合法性。

2. 服务商承诺,其向用户提供本软件之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侵权指控”),服务商承担其法律责任及后果。

3. 服务商负责及时对本软件进行升级、维护和管理,并通过客服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4. 服务商承诺,保证其为用户提供的软件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如因服务商原因,导致用户对于本软件的使用许可需提前终止的,服务商应对用户履行相应的退款义务。如因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七、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1. 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服务商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2. 未经用户许可,服务商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八、期限与终止

1. 本软件的服务期限通常为1年,自用户购买服务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的具体时长将根据用户所购买的服务数量而定。例如,如果用户购买了多个服务单位,服务期限将相应延长。用户在购买服务时,应明确服务的开始日期,服务期限结束日期将根据所购买服务数量相应计算得出。

2. 服务商将在用户购买服务时提供具体的服务期限信息,包括服务开始和结束日期。用户应根据这些信息了解其服务的具体时长。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软件,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购买的软件已到期且未续费的;

   (2)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服务商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九、协议修改

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商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软件。此等情况下,服务商应向用户退回剩余费用,并在终止服务前给予用户一定的合理期限,进行数据备份、下载、保存、迁移及其他必要工作。如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北京捷佳润数字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3. 服务商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服务商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服务商与其受让人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