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事,订立下列条约,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
1、委托内容:乙方对甲方申请软件著作权事项,提供代理服务;根据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材料进行起草、审查、筛选、组织、整理编制、提交;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2、委托要求:乙方应根据国家审批部门对委托事项的审批要求、流程,进行相应材料的准备,以使得该材料符合审批部门的基本要求;
3、跟踪服务:签订合同后,乙方将向甲方发送事项实施进度说明,甲方亦可询问项目进度,对接资质申请硬性材料,即时对乙方实施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委托事项如期完成。
4、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完成申请软件著作权事项,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二条1.协助义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根据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要求整理好相关报送材料。
2.费用支付: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3.保密义务:由于本协议标的涉及到商业秘密,甲乙双方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勤勉尽责: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甲方的委托。
2.保密义务:乙方承诺对甲方委托的事项及交付的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委托费用:
|
委托项目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件) |
总金额 |
|
软著代理 |
|
|
|
4.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上述服务费为全部费用 ,此费用是直到拿到代理对应数量的软著证书的费用,此外不再有任何费用。
收款户名:点阅(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19 1386 6710 1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撰写软著文稿,若软著出现驳回情况,乙方需根据驳回意见为甲方免费修改成新的软著文稿,若根据驳回文件不能进行修改的,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免费换名称为甲方补写文稿,直至取证。
第四条 免责条款
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将不受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限制:
1.甲方提供材料为虚假材料。
2.不可抗力。
第五条 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传真件、扫描打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补充事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协议,则提交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以下无正文)--------------------------------
|
甲方(盖章):
企业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企业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