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阿里商旅预订服务合同
版本:00040002
提示:
您在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合同中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以及其他以粗体标识的重要条款。如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商旅客服咨询。
甲方:
甲方企业CORP-ID:
乙方: 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阿里商旅”)
一、缔约主体及合同内容
1.1本合同由您(或简称“甲方”)与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阿里商旅”)、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及相关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缔结。
1.2本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正文及所有与阿里商旅有关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商旅服务保障标准》及后续不时发布在阿里商旅应用中或WEB页面上的规则、实施细则、服务规范、解读、公告等内容,以下统称阿里商旅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在使用阿里商旅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阿里商旅规则的规定。
1.3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阿里商旅可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本合同或制定、修改阿里商旅规则并至少提前7天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阿里商旅公告确定的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甲方同意并接受修订或补充后的合同或规则。
二、账户安全
乙方根据甲方在阿里商旅账号和其密码确认甲方身份。甲方理解并确认通过甲方账号和密码以及甲方授权管理人员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点击确认合同、确认员工身份、在线下单等)均属于甲方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甲方的账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三、基础服务内容
3.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渠道,向甲方提供商务旅行相关的咨询、预订或代订(以下统称为“预订”)及管理等服务,具体包括:
3.1.1预订机票;
3.1.2预订酒店;
3.1.3预订国内火车票;
3.1.4预订国内用车;
3.1.5 预订用餐;
3.1.6双方约定的其他与商务旅行相关的服务。
3.2 甲方开通的具体服务类目及收费标准,以阿里商旅企业管理后台为准。
四、升级服务内容
4.1 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为提升服务质量,为甲方提供升级服务方案,具体包括:
4.1.1 机票升级服务:机票托管、行程单、航意险预订等;
4.1.2 酒店升级服务:国内酒店托管及国际酒店托管;
4.1.3 火车票升级服务:技术服务和票据服务
4.1.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升级服务。
4.2 甲方开通的具体升级服务类目及收费标准,以阿里商旅企业管理后台为准。
五、服务预订流程及相关须知
5.1甲方旅行人员可通过阿里商旅应用或WEB页面根据自己的差旅需求选择合适的服务产品并向阿里商旅下达预订订单,全部预订费用可通过甲方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5.2预订机票
5.2.1甲方可通过阿里商旅预订国内/国际机票,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预订机票价格见阿里商旅预订系统内显示的机票实际售卖价格。团队机票票价以实际报价为准。
5.2.2机票退改签政策以预订页面显示的为准。
5.3预订酒店
5.3.1甲方可通过阿里商旅预订国内/国际酒店,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3.2预订酒店价格仅针对酒店房费及房费中注明包含的餐费,不含任何餐饮、娱乐、酒店内购物等其他费用。
5.4预订火车票
5.4.1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具体出票时间以阿里商旅规则为准。
5.4.2预订火车票实行实名制,甲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可接受的有效身份证件有:身份证(二代)、回乡证、台胞证、护照。
5.5预订用车
5.5.1甲方可通过乙方预订用车服务产品(包括实时叫车、接送机/接送火车、日租车、半日租车等),预订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5.2预订的用车服务产品价格,以用车页面实时公布的收费明细为准。
5.5.3乙方承诺用车服务的供应商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用车服务供应商的各类资质要求。
5.6 预订用餐
甲方通过阿里商旅预订差旅用餐。
六、结算方式
6.1甲方可在乙方提供的企业差旅管理后台选择以下四种结算方式:
6.1.1个人支付:甲方在开通阿里商旅服务时,个人支付结算方式自动开通,甲方员工可使用个人账户对预订服务进行结算。
6.1.2企业现付:甲方选择企业现付方式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1.3预存结算:甲方选择预存方式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1.4月结结算:甲方选择月结结算方式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甲乙双方具体的结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差旅企业差旅管理后台勾选的为准。
6.3 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付款,则应按照未付款项的0.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立即冻结甲方的结算账户并停止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有权终止并退订所有甲方未出行订单,所有甲方剩余未出账订单均可提前出账,因订单退订以及提前出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追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七、相关费用
7.1基础服务相关费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旅预订费以及相应的服务费,差旅预订费以订单金额为准,基础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甲方开通服务类目时已确认的收费方案为依据,最终以乙方系统载明的标准收取。同时,乙方保留变更服务费标准的权利,如果发生服务费标准变更,则将至少提前十五天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乙方公告的收费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的收费方案,并就此后使用服务的行为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2升级服务费:甲方选择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升级服务的,服务费以相关协议确认的标准或甲方开通服务类目时已确认的收费方案为依据,最终以乙方系统载明的标准收取。
八、票据服务
8.1甲方在乙方平台消费金额对应的票据甲方可登录阿里商旅账户进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管理后台进行查看。
8.2甲方可在管理后台添加甲方愿意共享本合同服务的甲方关联公司,甲方添加的甲方关联公司有权使用甲方在乙方开通的所有类型企业账户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现付、预存、月结)进行费用结算,当涉企业账户费用结算等事项时由甲方与该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可根据甲方添加的公司及甲方实际使用情况提供票据。为保障甲方账户及资金安全及减少纠纷,甲方确保所添加的公司为其愿意共享差旅服务的甲方关联公司并保障所添加公司遵守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
8.3因阿里商旅平台提供的服务产品由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共同提供。为便于统一结算,涉及乙方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相关费用由乙方统一收取后再与关联公司结算,服务产品的发票由具体的服务提供方向甲方开具。
九、权利义务
9.1乙方提供的预订服务取决于机票、酒店等服务供应商的产品可供性,受服务供应商客观情况限制,乙方无法承诺百分之百都能预订成功,对此甲方应予以理解。
9.2乙方为甲方提供航空公司、酒店和其他服务供应商的信息咨询和预订服务,但乙方并不直接拥有或经营航空公司,酒店或者其他运输或与旅行有关的服务产品,因此甲方在预订的服务使用中如果发生损失应由相关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但乙方承诺将尽力协助甲方与相关服务供应商进行协调。
9.3作为商旅预订服务的使用方,甲方需确保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始终保持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身份(法人或其他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若甲方出现资不抵债、被进行清算、被宣告破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乙方有理由相信或有证据表明甲方履约能力受到影响,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而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9.4合同双方都不承担任何由于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者未接受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而给对方造成的非直接损失或间接利益损失。
9.5因提供服务的需要,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向阿里商旅对接或上架的运营方调取甲方登记的相关企业信息,乙方承诺对该等信息严格保密。
9.6若根据本合同正文或阿里商旅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补偿款的,甲方授权乙方有权根据预订费用支付账户等因素自行选择支付给甲方或支付给实际预订的员工。不论支付给甲方或甲方的员工,一旦乙方完成支付,即视为履行完毕。甲方需负责自行处理甲方与员工之间的争议,并使乙方免责。
9.7甲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关联公司同样获得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商旅预订服务的权利义务,并可通过甲方账号订购服务及支付服务费用,具体甲方关联公司名称以甲方确认为准。
9.8甲方理解并同意,为了享受到航空公司提供的商旅价格政策,在甲方激活开通商旅企业专享优惠价后,甲方授权乙方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将甲方提供的员工信息(详细信息以阿里商旅管理后台展示的要求为准)同步至相应的航空公司,以便航空公司核实甲方员工是否适用优惠的差旅价格政策。甲方应保证此授权已获得员工的事先同意,不存在侵权等行为。
9.9就阿里商旅提供酒店预订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允许其员工在阿里商旅线上订单基础上通过线下方式升级客房。若员工线下升级后,只要房费总额仍在甲方差旅标准范围内的,甲方对该房费总金额无异议,并愿意就该房费总额向阿里商旅支付。若甲方与其员工因线下升级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及其员工自行解决,与阿里商旅无关,不得影响甲方与阿里商旅之间的费用结算。
9.10甲方选择“个人支付”结算方式时,若实际预订人并未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费用或支付宝扣款失败的,经乙方催促,自应当支付之日起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笔费用。
9.11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平台开展非法经营、洗钱、诈骗、倒票等违法或违反平台、行业规则的行为,若乙方发现疑似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冻结甲方账户,解除本协议,并移送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本合同甲方在线点击确认同意后生效,有效期截止至当年度的12月31日。任何一方未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合同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保密
11.1兹就双方之间的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非本合同签署方(双方各自的关联方除外)透露保密信息。本合同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任何补充合同所述内容以及与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等。
11.2任何一方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同时,对于本合同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双方获知保密信息的关联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但在以下情形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非本合同签署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11.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持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则本合同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12.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书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延期超过30天,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知识产权
13.1“阿里商旅”及相关的标识是阿里商旅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阿里商旅书面授权同意,任何形式的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均应禁止。
13.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在本合同期满后均不得对对方所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权利进行侵害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否则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四、反不正当利益
14.1任何一方及其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向另一方或其关联企业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否则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14.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4.3 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存在索取、收受商业贿赂行为,可以反映至甲方廉正合规部邮箱:fliggy_lianzhenghegui@fliggy.com;若甲方发现乙方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其他不当行为,可以通过乙方监督邮箱:Fliggy-hegui@alibaba-inc.com反映问题,乙方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十五、通知及司法送达
15.1本合同下所规定的通知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信函、系统公告、电子邮件)做出,并发送至以下指定地址,通知的送达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为准。
15.1.1乙方信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区景兴路巨化大厦一楼小邮局,邮编311121。
15.1.2乙方电子邮箱:alishanglv@list.alibaba-inc.com
15.1.3系统公告甲方可在商旅管理后台通知或系统发送的弹屏、OA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查看。
15.1.4甲方信函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以甲方在阿里商旅管理后台填写的收件地址及电子邮件地址为准。
15.2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各方指定的司法送达地址,该地址将作为各方接收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的有效地址。人民法院向该地址送达司法文书,一方未签收或拒绝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司法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进行变更,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5.2.1甲方指定司法送达地址:与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一致。
十六、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6.1本合同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6.2甲方理解并同意,因业务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16.3因本合同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4本合同取代甲方和乙方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倘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对其他条款的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16.5乙方未就甲方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乙方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动的权利。
16.6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但任何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未接受协议规定提供的服务而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双方均无需承担。
16.7 本协议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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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乙方: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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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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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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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日期: |
附录一
阿里商旅服务保障标准
为保障用户在阿里商旅预订机票、火车票、酒店、用车等商旅服务的体验,特制定本服务保障标准。
一、定义
1.1阿里商旅,是指通过“阿里商旅”应用向用户提供差旅、商务旅行等商旅服务的服务主体(以下简称“乙方”);
1.2用户,是指在阿里商旅上开通服务的企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甲方”)。
二、机票服务保障
2.1出票保障:
甲方付款成功后,符合出票条件,乙方承诺不再加价。
2.2出行保障:
乙方出票后,乙方应当保障甲方出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按照订单约定出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重新购买同类机票的差价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甲方实际损失的相应赔偿,每笔订单最高不超过5000元。
前述损失主要包含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损失费用的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2.2.1交通费:来往机场的车费。
2.2.2住宿费:在国内(含中国港澳台地区)住宿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住宿的,每晚不高于人民币500元;在其他城市住宿的,每晚不高于人民币400元。 在国外住宿的:在亚洲地区(除日本、新加坡及印度外)住宿的,每晚不高于180USD;在欧美、日本、新加坡及印度住宿的,每晚不高于220USD;在纽约、伦敦、莫斯科、旧金山住宿的,每晚不高于300USD;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住宿的,每晚不高于180USD。
2.2.3餐饮费:在国内(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就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在国外就餐的:在亚洲地区(除日本、新加坡及印度外)就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USD;在欧美、日本、新加坡、印度、纽约、伦敦、莫斯科、旧金山就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80USD;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就餐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USD。
2.3售后保障:
2.3.1退票保障:甲方申请退票,乙方承诺及时处理,并严格按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收取退票手续费。
2.3.2改签保障:甲方申请改签,乙方承诺及时处理,并严格按航空公司的改签规定收取改签手续费。
2.3.3国内航班变动保障:乙方承诺,若航班发生变动,乙方会在收到航空公司航变通知后30分钟内通知到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及时通知到甲方,造成甲方无法正常出行的,按本标准中“出行保障”的规定进行处理;
2.3.4国际航班变动保障:乙方需在收到航空公司航变通知后12小时内通知到甲方,但如果是当日和次日的航变,需在航空公司通知航变后1个小时内通知。
2.4特殊说明:
2.4.1当甲方的订单发生出票保障、出行保障、售后保障规定的情形,且因此可能产生需由乙方承担的直接损失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若甲方未沟通自行解决,将视为甲方放弃前述保障。
2.4.2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在本标准的保障范围内。
三、酒店服务保障
甲方通过乙方预订酒店,乙方根据甲方的酒店预订需求提供预订及售后服务,并规范酒店服务商的服务标准。
3.1实价有房保障:
3.1.1甲方已付款/预订且订单状态为酒店服务商处理中的预付、面付、信用住订单,乙方不得加价;
3.1.2酒店服务商已发货或已确认的预付、面付、信用住订单(其中信用住非担保订单、面付非担保订单和预付订单<仅限可随时退改订单>存在最晚到店时间约定的,若甲方不能及时到店,视作放弃实价有房保障),应确保订单可查、消费者入住有房,且不得加价;
3.1.3甲方与服务商就酒店无房或查不到订单或加价的处理方案另行协商达成一致的,乙方承诺按甲方与服务商协商一致的结果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3.2特殊说明
3.2.1若甲方因无房或查不到订单,未联系乙方而解决入住的,将视为甲方放弃实价有房保障服务;
3.2.2实价有房保障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甲方未在约定的到店时间内抵店;
(2)未经过乙方确认,自行变更酒店的入住日期、房型等事项;
(3)未实际入住或未能提供真实有效入住凭证,或入住凭证中入住人、城市、日期与原订单不符;
(4)因不可控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而造成的酒店无法入住;
3.2.3如乙方发布的酒店基础信息,包括名称、地址,与实际酒店的名称、地址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诺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每笔订单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国内火车票服务保障
4.1出票保障:
乙方已反馈出票成功的,应确保车票行程信息与订单信息完全一致,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差价并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4.2出行保障:
乙方应确保甲方使用其所代订的火车票可正常乘车,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订后自行退票等)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乘车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差价并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4.3售后保障:
4.3.1改签保障:甲方提交改签申请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改签申请后30分钟内,或在改签后新车次发车前30分钟前反馈改签结果。乙方应确保改签后的车票与甲方提交的改签信息保持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4.3.2退票保障:甲方在发车前1小时内提交退票申请的,乙方应在发车前30分钟前反馈退票结果;甲方在其他时间提交退票申请的,乙方应在甲方提交退票申请之时起1小时内反馈退票结果。
4.4特殊说明:
上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形:
4.4.1乙方所改签的火车票的发车时间与订单信息中的发车时间相差5分钟以内;
4.4.2乙方所改签的火车票信息与订单信息不一致,但与甲方约定的一致。
五、国内用车服务保障
甲方通过乙方预订用车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预订及售后服务,并规范用车服务商的服务标准。
5.1预订保障:甲方通过乙方平台预订用车,乙方提供多服务商并行派单,叫车后60秒内反馈用车接单结果(特殊情况除外)。
5.2出行服务保障:
5.2.1退赔保障
甲方预订用车服务后,如遇到场无车或联系不上司机,可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乙方,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沟通协调,并在4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理结果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免单、退费及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5.2.2额外收费保障
甲方用车如遇司机额外收取不合理费用,可及时联系乙方,乙方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额外不合理费用退还,同时要求服务商对涉事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5.3售后保障:就甲方用车预订服务问题,乙方应保障7*24H客服在线响应服务。
5.4特殊说明:
5.4.1如遇极端天气、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市场用车服务商运力不足,乙方的用车订单预订响应时效,不受以上保障服务约定约束,但售后服务保障问题跟进流程依旧有效。
5.4.2如遇夜间工作时间(18:00-次日9:00)、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服务时间,乙方处理时效不受4小时制度约束,并在特殊服务时间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结果反馈。
六、国内客户服务保障
阿里商旅客服团队提供7*24H的专业咨询客户服务。为甲方提供不限于电话/在线自助/在线机器人/工单/邮件/钉钉群等服务渠道的全方面覆盖服务。阿里商旅客服团队将依据上述平台规则保障阿里商旅客户权益,跟进至问题解决。
6.1阿里商旅客服热线:4008805890
6.2客服热线工作时间:7*24H
6.3服务响应时效:紧急问题场景30分内响应,非紧急场景2小时快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