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400电话外呼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400外呼线路服务。

第二条 付费与续费 

1、资费标准:

资源属性

呼出资费

(元/分钟)

呼出最低消费

呼入资费

(元/分钟)

呼入最低消费

4001外呼资源

 

 

 

元/月

 

后期如遇新增场景定价及价格调整,双方可通过邮件确认。

2、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的支付采用【预付费】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的当月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3、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每月应结算服务金额有异议的,如差额占当月消耗总金额比例(以下称差额比列)低于3%或以下,则以乙方提供的计费数据为准进行结算,如差额比例超过3%,双方应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核查原因,纠正误差并确认账单。

4、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信息如有变更,请以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合作材料或对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话术、IP信息、授权书等,所有材料或信息经乙方审核通过方可使用,若甲方所提供信息有任何违反法律或相关法规的、损害第三方权益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悉数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保证所经营的业务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经营许可、业务牌照等资质,或者其它第三方的业务授权等证明,不得非法经营。

3)甲方保证报备的话术与实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内容一致,并理解、遵守《信息安全承诺书》所列的全部条款。

4)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转租、转售、转让给第三方(只允许面向终端客户),不得进行泄密或破解等行为,若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如甲方在使用线路时,客户出现投诉情况需要甲方协助配合的,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如提供通话录音、会员信息等相关会员信息情况。

6)甲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缴纳相应的费用,若未能按约定缴纳,乙方有权关闭账户及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于终止后10个工作日补缴所需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保证所经营的业务已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

乙方只提供语音通信线路资源,资源所需的其它软硬件等配备由甲方准备、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所需宽带、设备、人员等)。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障后,及时处理解决,若超过48小时仍未解决,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将未使用的预付款以及业务保证金进行退还(如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

当乙方线路出现故障,并且长时间无法恢复,甲方提出退款申请的,甲方应先给乙方开具具体退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且甲方无任何欠款以及赔偿、违约的情况下(如有,需进行抵扣,按照抵扣后的情况进行退还),乙方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材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如因市场变化、产品升级、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价格体系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进行对价格调整,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号码的新增与退订

1、新增:当月下号按全月月租收取。

2、退订:计费号码满足在网3个月后,可在第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发起明细退订。退订时间应在月底提前5个工作日,次月不再收取月租。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政策关停、产品下线等)引起的号码关停,关停时间长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号码月租按半月月租收取。

第五条 违约条款

1、甲方承诺如实上报业务用途:           ,应按乙方规定的业务进行使用(具体线路属性请以乙方通知、同意、允许的、报备过的话术及业务为准),实际外呼用途不超申报业务用途范围。如发现超出甲方报备过的话术业务,乙方有权关停线路及终止合作,超出的业务话单按  约定金额2000元/条进行罚款。

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未报备过的话术业务规定原因造成的任何官方投诉,可视为甲方不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及业务的不合规性,乙方有权关停线路及终止合作,甲方应按约定金额3000元/条进行罚款处理。

3、甲方应按约定进行付费,未按约定付费以及造成欠款情况的,乙方有权关停线路及终止合作,并要求甲方于终止后5个工作日支付其费用,若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日收取欠费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运营商关停线路或罚款的,乙方有权关停线路及终止合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当甲方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时以及不遵守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的任何条款时,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未使用完的余额及保证金作为违约不予退还。

第六条 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本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都保持有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可到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黑客攻击、电信网络故障、国家政策、运营商政策、用户投诉及其他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本协议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届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展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一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3、附件1《业务授权书》和附件2《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终止或解除情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即终止或解除:

1、有效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展;

2、守约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款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4、如不可抗力持续九十(9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对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或邮件通知,本协议即于对方收件日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2025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