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感谢您选择(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增值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增值服务条款》。您只有同意下述服务条款才能在阿里云服务市场增值服务订购页面进行相应服务的在线申请和购买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继续进行;否则,请退出申请程序。
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增值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选择购买北京和创易联公司阿里云增值服务的主体。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给北京和创易联公司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在线《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增值服务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1 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增值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系指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在阿里云市场的对阿里云产品提供的增值服务订购页面所展示商品或技术服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2-1用户应理解本服务是基于阿里云商品提供的增值服务,用户应先自行选购阿里云的产品,在阿里云业务生效后,才能购买并享受本增值服务。
2-2用户可自行在阿里云云市场的增值服务订购页面选择具体的增值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以用户在线提交的需求和购买信息为准。
2-3用户应向阿里云提交或准确填写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用户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阿里云。因用户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用户负责。
2-4 用户承诺遵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有关互联网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并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4-1利用所购买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
2-4-2利用所购买的服务进行干扰或扰乱阿里云的网络服务或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2-4-3利用所购买的服务或阿里云提供的资源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或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a)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b)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c)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d)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e)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f)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g)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2-4-4 将购买的服务用于涉及或侵犯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隐私以及其他违法用途的。
2-4-5 其他可能给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2-5用户对其违反2-4的规定而引起的法律和政治责任,以及给北京和创易联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用户承认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有权根据北京和创易联公司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是否违反了2-4的规定。如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发现用户违反2-4的规定,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6用户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2-7用户承认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增值服务中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所有,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8用户应自行负责其所购买的服务内的数据备份工作,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不对用户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2-9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在提供增值服务期间,因维护、升级等而导致服务短时间中断或无法使用的,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不承担责任。
2-10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将不定期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帮助用户充分地发挥增值服务的作用。
2-11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户增值帐号中的信息和传输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2-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司法、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2-11-2为维护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及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2-11-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2-11-4用户同意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
2-11-5 因服务需要,向指定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条 ? 费用
3-1在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同时,用户须已按照阿里云场场增值服务订购页面中现时有效的价格体系支付所购买的增值服务费用。
3-2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增值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增值服务的服务体系、名称或价格发生变化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3-3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开通增值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相关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4用户完全理解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四条 期限
4-1增值服务的有效期自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收到用户款项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
4-2本服务条款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责任承担
5-1 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所购买的服务到期后,服务即告终止。5-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2-1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2-2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相关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5-2-3用户可以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增值服务的要求,并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此时服务期限和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但用户需支付三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用户擅自终止相关服务给北京和创易联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承担。
5-2-4因服务本身问题、技术发展或市场变化,以及北京和创易联公司运营需要等原因,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相关服务,此时服务期限和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将尚未发生的服务费用退还给用户。
5-3用户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北京和创易联公司违约:
5-3-1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5-3-2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5-3-3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
5-4如果因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原因引起的服务不能正常使用,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以天为单位向用户赔偿损失,即连续24小时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延长48小时的服务期(以此类推)。如果因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原因引起服务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总额以该用户当次向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交纳的该服务的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5-5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北京市东城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增值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3因北京和创易联公司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北京和创易联公司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4北京和创易联公司在相关页面上对于增值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确认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增值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增值服务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