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宝商科技云网站网站建设服务协议
甲方:您方(或贵单位)
乙方:昆明宝商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建设相关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 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全权拥有本协议标的网站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网站建设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其它形 式的材料)。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 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根据实际情况,建站过程中有可能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件,并安排网站负责人到乙方(或阿里云)指定地点备案拍照,配合完成 网站ICP备案手续。
1.1.5 按时或提前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每年年度服务续费款,以及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如域名注册费 及企业邮箱服务费)。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网站建设工作。
1.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网站维护、管理等相关的技术支持。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平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 露。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 及时响应并处理。
1.2.4在网站建设或建设完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的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
1.2.5对于甲方在本协议签约后提出的有可能影响此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 ,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条 网站建设服务内容
2.1 域名与服务器空间
2.1.1域名:根据甲方需要绑定相应的网站域名。
2.1.2服务器空间:
由宝商科技在阿里云云服务器平台上为甲方开设网站服务器空间,性能不低于相应产品描述中标注的性能 参数标准。
2.2 网站设计制作、功能实现
网站主页的设计制作;
提供符合网站主页整体风格的网站内部栏目页面设计及制作;
提供相应版本的网站功能和插件,根据甲方需要安装并进行数据初始化。
2.3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2.3.1 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管理员操作培训、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2.3.2 网站数据备份(定期对网站进行文件及数据库双备份);
2.3.3 通过邮件、QQ、电话等形式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支持,并提供与网站相关的其它技术咨询及服务支 持。
第三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3.1 完成时间:双方约定,网站工期自甲方通过阿里云云市场成功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起计算,若特殊情 况下需要将工期延长,双方另行协商。
3.2 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3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通过阿里旺旺、电子邮件或传真 、其它纸质材料等形式确认均为有效)。
3.3 双方约定,网站年度服务期按网站确认上线之日起计算,第一年为免费赠送服务,甲方应于每年年度 服务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网站年度服务费,并在相关的域名、邮箱、网站空间等业务到期前支付可 能存在相关费用。
第四条 验收确认上线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4.1 经双方检查,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4.2 包含相应产品描述中网站服务内容及功能。
4.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 取制作费。(此种情况包括:a、非程序本身缺陷;b、整体页面框架或布局修改,c、增加双方确认需要单独收 费的功能、模块或网站内容等,d、FLASH动画制作,e,按双方一致同意的价格标准需要另外收取费用的服务 内容。)
第五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通过阿里云云市场平台成功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起至甲方确认网站上线运行后壹年内持续有 效。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费标准持续提供服务并支付每年网站年度服务费续费款,也 可另行约定新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 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 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 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协助将网站内容及功能在第一时间内尽早恢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工期结束日期前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提交给甲方验收确认。若除特殊情况需要向 甲方申请延期并经甲方同意外,若乙方未能够按时交付,应以超期每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1%的违约金 ;
7.2 在网站建设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相应网站建设材料,或及时对网站设计效果图、网站演 示站点提出修改或确认意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顺延网站交付日期。若甲方在超出原定工期1个月 内仍未提供相应全部材料或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工作确认的,乙方可自行决定终止向甲方提供的网站 建设服务,甲方此前支付的款项不予退回。
7.3 若乙方交付的网站未能够达到双方约定的或符合行业规范及市场价值的预期标准,甲方有权不予验收 确认,乙方应向甲方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额款项,不视为双方违约。
7.4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 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