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软件使用许可在线协议
——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
一旦您打开并进入阿里云平台,则表示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包括接受杭州相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协议随时所做出的任何修改。如果发生纠纷,您不得以未阅读为由进行抗辩。如果您对本条款有任何异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并删除本协议项下服务。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1本《软件使用许可在线协议——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杭州相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Faceunity或相芯科技)与所有通过阿里云平台购买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套餐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公司等)(简称“使用者”)针对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许可使用服务(简称“本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1.2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以及包括收费策略在内的相芯科技在阿里云平台已经发布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规则以及相芯科技与使用者另行补充签订的书面协议等文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使用者确认,在购买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套餐前,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使用者应当同意阿里云协议的条款并按照注册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当使用者在支付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套餐应付中点击“同意商品在线协议、云市场平台服务协议”,则即表示使用者与Faceunity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同意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使用者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套餐购买相关程序。
第二条 术语定义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2.1 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简称许可软件):即为FaceUnity实时人脸动画道具开发包软件,该软件为相芯科技自主研发的软件,相芯科技拥有相应软件著作权。使用者可通过阿里云平台购买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对应套餐版本。
2.2使用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以及认证后,将以其自身名义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应用接入许可软件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3应用:指由使用者以其自身名义开发、创作,享有合法的运营权利,并进行运营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通过阿里云平台向相芯科技购买许可软件套餐后接入使用许可软件的应用程序(例如APP)。
2.4阿里云平台,是指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运营的平台,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平台。使用者通过此平台购买相芯科技FaceUnity视频人脸特效开发包软件套餐版本。
2.5 Faceunity、使用者均同意和理解:
4)除许可软件预置的道具之外,使用者如利用相芯科技提供的虚拟道具设计制作工具(简称制作工具)自行制作道具,则该道具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中,使用者知悉并确认如下事项:
a.相芯科技仅提供虚拟道具设计制作工具,不对使用者利用相芯科技提供的虚拟道具设计制作工具制作道具相关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b. 使用者在利用相芯科技提供的虚拟道具设计制作工具自行制作道具过程中及完成道具制作后若涉及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道具图像、内容、道具素材、道具设计创意、道具成品等),则使用者应获得第三方充分、合法的授权,若涉及侵权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与相芯科技无关,若致使相芯科技遭受商誉、经济损失的,则使用者须向相芯科技承担赔偿责任。
c.未经相芯科技书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将利用制作工具制作的道具用于除指定应用的其他区域或用途。
5) 使用者的应用由使用者以其自身名义开发或享有合法的运营权利,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Faceunity不会、也不可能参与使用者应用的研发、运营等任何活动,Faceunity也不会对使用者的应用进行任何的修改、编辑或整理等。
6)因使用者应用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使用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使用者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Faceunity无关。如侵害到Faceunity或他人权益的,使用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7)相芯科技有权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许可软件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改进”:是指针对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相芯科技所有。
第三条 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3.1使用者帐号的使用
3.1.1使用者在阿里云平台注册帐号时,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3.1.2为保障本服务的合法性及安全性,使用者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使用者的阿里云平台帐号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使用者的帐号为第三方应用申请购买许可软件等。否则,Faceunity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使用者及/或使用者所登记的应用提供软件许可使用服务,且未经Faceunity同意使用者及/或使用者所登记的应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
3.1.3使用者在阿里云平台注册的帐号,是使用者登录及使用本服务的凭证。使用者应当做好各类保密措施。因使用者保密措施不当或使用者的其他行为,致使账号密码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使用实际应用错误),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3.1.4使用者保证:使用者注册本服务帐号的手机号或邮箱等是合法的。前述手机号或邮箱等在本服务中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注册本服务帐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均是使用者自行或使用者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使用者均有约束力。同时,使用者承担以前述手机号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的法律责任。
3.1.5 若使用者提供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准确,导致Faceunity无法正常为使用者提供许可软件使用服务,给使用者带来的损失,使用者应自行承担。由于他人行为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失,Faceunity不承担任何责任。
3.2资质材料
3.2.1使用者保证:使用者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使用者具备使用本服务、接入和运营应用等行为的相关合法资质或经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使用者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各种行为的能力;使用者履行相关义务、从事相关行为不违反任何对使用者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否则,Faceunity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且使用者应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给第三方、Faceunity造成的全部损失。
3.2.2使用者保证:依法及按照Faceunity要求提交使用本服务所必须的真实、准确的应用信息以及联系人姓名(名称)、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
3.2.3使用者保证:依法已经具有相关应用的合法资质或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根据相芯科技需要会向相芯科技提交相关资质或证明文件。
3.2.4使用者保证:使用许可软件的应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违反任何相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3.3收费及开票
3.3.1 Faceunity通过阿里云平台展示的套餐版本价格,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许可软件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Faceunity将在阿里云平台直接展示或安排专人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使用者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许可软件。
3.3.2无论何种原因,除相芯科技经分析评估无法为使用者提供许可使用服务外,使用者在阿里云平台上购买的许可软件使用服务,只可使用,不可退款。
3.3.3 使用者需在付款后在阿里云平台在线提交开票申请,包括准确的开票信息以及发票类型。如因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或者提交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开票或者发票错误,相芯科技不承担违约责任。
3.4 需求提交:使用者应在支付许可软件套餐版本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阿里云平台提交需求,相芯科技在使用者提交需求后,根据使用者的应用适用情况操作需求确认及开始实施确认流程。如使用者未及时提交需求的,相芯科技有权视情况拒绝提供本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如因特殊情况,相芯科技在使用者提交需求前已通过线下将许可软件交付使用者使用的,则视为相芯科技已完成许可软件交付义务,使用者应及时按照阿里云平台规则及时补充需求提交以确保许可软件套餐费用及时支付至相芯科技账户,如使用者在相芯科技交付许可软件后2个工作日内仍未在阿里云平台提交需求的,相芯科技有权书面通知使用者将应付款项在通知规定期限内直接支付至相芯科技指定账户,使用者未及时支付的,视为使用者违约,相芯科技除要求使用者支付应付款项外,有权要求使用者按应付款项的1%/日支付违约金,使用者逾期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相芯科技有权不经通知立即停止为使用者提供本服务,并要求使用者支付许可软件套餐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
3.5 使用者应在相芯科技点击确认开始实施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在阿里云平台点击确认实施完成,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动确认完成。
3.6应用要求
3.6.1许可使用范围:使用者有且仅有权将许可软件用于使用者名下一款应用(具体由使用者通过阿里云平台告知相芯科技),且仅可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相芯科技许可使用者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许可软件且该许可是非排他性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不附带任何分许可的。未经相芯科技书面盖章许可,使用者不得将许可软件超范围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3.6.2如使用者在阿里云平台显示的许可软件购买时长(即许可使用期限)期限届满后,使用者未继续购买许可软件套餐的,相芯科技有权立即停止提供许可软件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6.3使用者应自行负责使用者应用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3.6.4使用者不得超出许可使用范围及许可期限使用许可软件,不得直接或通过任何个人拷贝、复制产品或修改、制作派生作品,解码,逆向工程,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从许可软件中导出源代码或目标代码,否则均视为严重侵权行为,相芯科技有权经通知后立即终止许可使用服务,使用者应按照已支付的许可软件对应套餐费用的5倍向相芯科技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相芯科技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者使用情况、用户下载量、以及相芯科技实际损失等)的,则相芯科技仍有权利进一步向使用者追偿,使用者应承担由此给相芯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
3.6.5使用者申请使用本服务的应用应为自身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应用,使用者不得通过使用者的帐号为任何第三方应用代为申请、使用本服务,否则,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Faceunity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使用者及/或使用者所登记的应用提供本服务,且未经Faceunity同意使用者及/或使用者所登记的应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如因此造成Faceunity损失,使用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3.6.6使用者应当向Faceunity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应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PP名称、联系人等,以便Faceunity可正常提供许可软件相应证书等,其中,Faceunity有权对使用者提供的应用信息等进行评估分析,如Faceunity认为使用者提供的应用信息不适用于许可软件,Faceunity有权拒绝提供许可软件服务,使用者可自行在阿里云平台申请相应退款事项。
3.7使用者承诺不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使用者的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Faceunity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2)填写和提交的应用信息等与使用者认证资料不一致,应用并不属于使用者名下;
3)其他Faceunity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3.8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者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使用者应自行承担。
3.9关于使用者及用户数据的规则
3.9.1使用者理解并同意,为保护使用者及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Faceunity有权对使用者提供的应用实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应用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
3.9.2通过阿里云平台购买许可软件的使用者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Faceunity,且是Faceunity的商业秘密,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3.10法律责任
3.10.1使用者保证:使用者使用本服务及使用者的任何行为,不会侵犯任何人(包括Faceunity)的合法权益等。
3.10.2使用者理解并同意:若Faceunity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渠道发现使用者可能存在侵犯Faceunity、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Faceunity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己进行独立判断,以认定使用者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若Faceunity经过判断认为使用者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Faceunity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停止提供许可软件许可使用服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使用者违约责任;
3)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3.10.3若Faceunity按照上述条款、本协议的其他相关约定或因使用者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使用者或使用者的应用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使用者自行负责,造成使用者损失的,使用者应自行全部承担,造成Faceunity或他人损失的,使用者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Faceunity的权利义务
4.1Faceunity会根据使用者购买的许可软件套餐按照阿里云平台的规则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务,即Faceunity在确认使用者在阿里平台提交的需求后,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许可软件(许可软件程序文件及中文说明书)发送至使用者在需求中提交的电子邮箱,相芯科技邮件发送至使用者电子邮箱后,视为相芯科技已完成许可软件交付;如使用者在相芯科技完成交付后2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且未在阿里云平台点击确认实施完成的,视为使用者已验收确认。使用者理解并同意,根据阿里云平台操作流程,相芯科技提供许可软件服务需要一定期限,无法立即提供。基于使用者体验、许可软件可适用性等综合因素,Faceunity有权在使用者支付费用后,根据使用者提供的应用信息决定是否提供许可软件许可使用服务,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使用者或应用提供本服务:
4.2 保护使用者的信息的安全是Faceunity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使用者的同意,Faceunity不会向Faceunity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使用者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4.3尽管Faceunity对使用者的信息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在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下,使用者的信息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或非Faceunity因素造成泄漏、窃取等,由此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使用者同意Faceunity可以免责。
4.4Faceunity有权开发、运营与使用者应用相似或相竞争的应用。
4.5相芯科技可为使用者指定的操作人员提供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方式的远程使用指导以及远程协助使用者操作人员处理许可软件工具实际使用中的问题 ,但此技术支持不包括使用者集成许可软件过程非因许可软件而产生的问题、使用者运行平台自身问题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它问题。
4.6Faceunity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4.7使用者理解并同意: Faceunity有权采取以下行为,而无须再取得使用者的同意:有权为自身及使用者的推广等目的使用使用者应用的LOGO、标识、名称、图片等相关素材。
第五条 免责条款
5.1使用者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使使用者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或产生其他问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Faceunity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使用者同意放弃追究Faceunity的责任。
5.2使用者理解并同意:若由于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使用者同意放弃追究Faceunity的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因使用者、Faceunity或第三方的通讯(通信)线路、电脑软件、网络、系统、硬件、通信线路等出现故障或存在不稳定性;
3)使用者操作不当;
4)使用者通过非Faceunity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其他Faceunity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第六条 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6.1如使用者书面通知Faceunity不接受本协议或对其的修改,Faceunity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务。
6.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使用者无法继续使用本服务或Faceunity无法提供本服务的,Faceunity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6.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中止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Faceunity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使用者提供本服务。
6.4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使用者的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Faceunity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Faceunity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包括服务终止前使用者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6.6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使用者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以及与使用者的用户之间的相关事项的处理等,由此造成Faceunity损失的,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6.7许可软件服务提前终止或到期终止后,使用者应立即在其应用服务器中将许可软件完全卸载,并且将许可软件、技术资料以及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相芯科技提供的所有文件(若有)交还给相芯科技或经相芯科技同意后销毁,使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继续使用许可软件,并且使用者也不得对已使用许可软件开发的软件进行任何修改、更新、升级等;相芯科技有权要求使用者支付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使用者支付的许可软件套餐费用的0.5%(每天)计算直至使用者停止侵权行为,若使用者的侵权行为给相芯科技造成损失的,则使用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用)
第七条 通知
7.1Faceunity可能会以微信、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使用者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Faceunity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使用者已经接受并同意,对使用者产生约束力。若使用者不接受的,请使用者书面通知Faceunity,否则视为使用者已经接受、同意。
7.2若由于使用者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使用者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使用者同意仍然视为使用者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7.3使用者也同意Faceunity、Faceunity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可以向使用者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本服务不相关的其他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等。
7.4若使用者有事项需要通知Faceunity的,应当按照本服务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Faceunity。
第八条 知识产权归属
8.1Faceunity在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软件、说明文件、证书文字等)的知识产权均归Faceunity所有。上述及其他任何Faceunity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Faceunity书面许可,使用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8.2使用者仅拥有依照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许可软件权利,与本许可软件相关的著作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Faceunity所有。未经Faceunity书面许可,使用者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转授权许可软件的代码、动画道具等。
第九条保密条款
除非由相芯科技书面盖章同意,使用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所获得的保密信息(包括公司资料、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功能和特性描述等图表、书面资料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介或载体所传递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并且不得将获得的保密信息用于实施应用之外的任何目的,否则使用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芯科技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特别条款
10.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
10.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0.3若使用者和Faceunity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Faceunity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0.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正文完)
杭州相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