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400企业服务协议
协议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400电话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华云天下(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400电话号码一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申请一个全国范围内唯一的400号码:具体试情况而定
二、服务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个400电话号码,甲方可通过400开展相应的业务;
2、甲方须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乙方支付预付话费,避免余额不足;在甲方正常付费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通信质量要求,保障甲方400电话正常使用。
3、如非因乙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或乙方未能继续提供本协议项下之服务的,乙方需在上述事由出现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所对应的费用。
四.付款信息:
公司名称:华云天下(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
开户账号:0156 2500 0000 2468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时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关闭或收回该400号码:
a) 甲方利用400电话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经核实关闭号码且已缴付费用
不予退还;
b) 甲方帐户余额为零,经乙方书面催缴后5个工作日无果。乙方在采取上述行为时
应确保其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若因采取上述行为不当或失
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未消耗完的话费,乙方在合作结束的七日内返还到甲方指定账户。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性,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华云天下(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创研路266号麒麟人工智能产业园7号楼10层1016室
电 话: 电 话:15135101510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