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制作周期及支付方式
由以双方沟通前期沟通确定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以及管理甲方网站,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因甲方指派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甲方承担。
2-1-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制作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甲方提供纸质产品手册供乙方制作网站内容。
2-1-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1-4.甲方在使用制作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在网站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本合同附录“网站制作需求”的内容进行修改。
2-1-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反馈验收意见与支付费用,甲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
2-2-2.按本合同附录“网站制作需求”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2-2-3.在1-2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同时,因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提供相关资料、支付价款、反馈验收意见等,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2-4.验收期内在甲方要求下,对不符合本合同附录“网站制作需求”的内容进行修改。
2-2-5.乙方具有因甲方违反2-1-3、2-1-4而终止甲方网站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3、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甲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但须完全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正式开通甲方的网站:
2-2-6-1.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2-2-6-2.乙方收到甲方的《项目验收确认单》;
2-2-7.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8.乙方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对项目成果不满意可要求退款,但仅限于项目未经甲方验收确认的部分。
2-2-9.乙方可以帮助甲方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甲方网站上的数据,甲方应自行备份其网站上的相关数据或通过( )服务器自动快照设置每天定时备份。甲方充分认识到对甲方网站数据的备份并非乙方的义务,乙方亦不对甲方网站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验收期限及标准
3-1.符合《网站制作需求》中经双方确认的制作需求。
3-2.甲方在收到工作成果后,应在叁工作日内完成对工作成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在叁工作日甲方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3.甲方在规定的验收时限内未书面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如下标准:
3-4-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浏览器、如腾讯浏览器Chrome、IE9等以上浏览器正常访问系统后台。
3-4-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4-3.程序可正常运行。
第四条:知识产权
4-1.甲方应为提供项目所需信息及其相关所有专利、版权、贸易秘密、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的所有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只在本项目执行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和其它保密信息。
4-2.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4-3.双方明确,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网站(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中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网站及其程序、源码等侵害乙方权利的行为。否则,乙方将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合同终止及责任承担
5-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资料、素材,应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未提供资料、素材,超过10日的,视为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5-2.如果甲乙双方未就续约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到期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网站。甲方可自行备份相关内容,关闭网站后的第30日,网站的全部内容将被服务器自动删除,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递交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5-5.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递交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在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6.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向甲方的退还及赔偿总金额上限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5-7.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通道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5-8.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责任承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3.因一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经另一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4.本合同附件作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确认,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须与本合同同时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单独签署的确认单或本合同,均视为无效。
8-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