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商标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自动生成)
甲方:(申请人名称)
地址:(申请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电话)
E-mail:(联系人邮箱)
乙方: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TBD云集中心1号楼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5楼
电话:400-9988-211
E-mail:order@quandashi.com
鉴于甲方有商标事务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如下第 1 项事务,该办理事项须打字填写,如后续需手工修改添加,需要双方在改动处盖章确认:
1、商标的注册申请
2、商标的异议
3、商标的驳回复审
4、注册商标的无效
5、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
6、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
7、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备案。
8、注册商标的转让登记。
9、马德里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应按乙方的要求向甲方提拱办理上迷商标事务所需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1份、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份)、商标异议复审无效的证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千相关材利。甲方应保证听提供材引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比乙方不汁甲方所提拱的材料承担验证义务。
2、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商标局的相关要求制作商标事务相关文件,并上报国家商标局。乙方将根据商标事务的进展情况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通讯方式向甲方通报或转交商标局出具的各种文件,如因甲方变更通讯方式而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通知甲方或其他不可杭力造成通知不成而导致的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在商标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或确认意见。因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或提供相应材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商标代理服务,但并不意味着乙方向甲方承诺或保证该代理事项的结果。
5、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己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前述费用视代理工作进展情况部分或者全部退还。
三、乙方服务费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账户支付针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事项的服务费用,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向商标局等官方机构申请所需的一切费用,服务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终止业务的处理。
四、费用与支付
1、本合同分为正文和附件,具体每次服务内容及费用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该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银行账号如下:
户名:北京梦知网科枝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账号:110913824210201
五、通讯方式及送达
甲乙双方应保证术合同中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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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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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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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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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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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指定联系人: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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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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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9988-211 |
六、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包括正文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庆弃。
七、文本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展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附件:服务内容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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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
类别 |
注册号 |
指定商标项目 |
服务费(含乙方服务费+官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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