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版权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5号融创动力B座一层A108
电话: 400-9988-211/13554492008
E-mail:info@quandashi.com/mengzhuocheng@quandashi.com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务:
作品版权登记
软件版权登记
二、委托事项费用(费用: 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启动服务工作,并开具相关发票。
收款单位: 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行甘家口支行
帐户号: 110913824210201
三、乙方为甲方代理事项提供解答咨询,审核整理材料,申请递交,提供专业建议,代为收取相关文书等。
四、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申请材料和证据,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使用材料时间应在本合同签订一月内,如有关申请材料有不足之处,甲方有义务补充。因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或回复行政主管机关有期限的要求事项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不负责任,收取费用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认真为甲方提供服务,积极维护甲方利益,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递交约定事项的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甲方承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信息均为真实信息(如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七、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服务期限至委托代理事项裁定文书之日止,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代理其他事项,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否则乙方不具有必然义务。
九、其他约定事项: 无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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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乙 方: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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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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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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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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