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用户协议
人力资源系统服务合同
甲方 (客户) |
甲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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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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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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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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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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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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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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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服务商) |
乙方名称 |
企家有道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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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街5号院1号楼中护航大厦B座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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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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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400-666-1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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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邮箱 |
support@xinrenxinshi.com |
服务平台 |
www.xinrenxinshi.com |
双方确认上述信息长期有效,联系信息为有效送达联系方式。双方变更上述任何信息,应自正式变更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人力资源系统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人力资源系统使用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系统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通过其薪人薪事在线服务系统(www.xinrenxinshi.com)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平台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系统服务,甲方对应超级管理员账号为: ,甲方应妥善管理账号及密码,如甲方更换超管账号,需书面通知乙方。
(1)企业员工规模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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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功能模块 |
价格标准 |
年限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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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
√ 组织结构 |
¥ 元/年 |
年 |
¥ 元 |
√ 员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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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移动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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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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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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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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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自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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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维度权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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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自定义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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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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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VI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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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考勤 |
√ 考勤管理 |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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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定义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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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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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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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条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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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定义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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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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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激励 |
√ 绩效体系 |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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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目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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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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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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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 |
√ 招聘管理 |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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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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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公司 |
√ 集团分子公司架构 |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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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口服务及第三方系统对接 |
钉钉对接(可实现组织架构、人员信息、通知及打卡记录的同步,员工端免登陆及H5界面嵌入等)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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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对接(可实现组织架构、人员信息及通知的同步,员工端免登陆及H5界面嵌入等)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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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API接口调用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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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培训费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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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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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甲方系统使用人数在 - 人规模时的产品价格,甲方实际系统使用人数超出上述规模上限后,系统将无法再增加使用人数,届时甲方需提前与乙方沟通,进行付费增购。 |
甲方采购乙方系统功能模块明细及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甲方应于合同盖章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所列费用 ¥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并收到账款之后1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的系统使用权限,并于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本合同内所有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增值税税率为6%。
甲方发票开具类型及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类型 |
R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开票信息 |
名称: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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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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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
乙方企业账户信息如下(如有变更,以乙方书面告知为准):
账户全称:企家有道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110916578610601
甲方知晓并认可乙方对薪人薪事产品的不断升级,包括技术和功能升级,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有效期内乙方并不会因此收取额外费用(产品新增单独收费功能、客户个性化需求订制除外)。
服务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乙方系统免费使用云服务器存储,乙方不会再单独另行收取存储费。
甲方保证其在乙方平台提供的所有资料、上传信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通过乙方系统功能,对外提供的用于招聘的文案设计、投放物料(包括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等)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信息和任何权利瑕疵,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及乙方系统使用规则,如因甲方违法违规或侵权,所引起的任何投诉、纠纷、处罚,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拥有薪人薪事产品的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甲方不可对产品进行修改、非存档目的复制、反汇编、反编译等反向工程或参与有关假冒、盗版或非法软件的研发、分发、供应或转让。
乙方应在系统到期日前1个月内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完成续费或合同续签,甲方应在系统付费使用到期日前完成续费或续签合同。如至系统付费服务使用到期之日,甲方仍未完成系统续费或合同续签的,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系统使用权。
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致使乙方权利受到侵犯,乙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有权在通知甲方后停止服务,并且不退还本合同项下已收取的各项费用。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内容,保证乙方薪人薪事在线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承诺努力为甲方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乙方保证提供的平台、软件、服务和资料有合法来源和/或得到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人身权利)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甲方企业及员工信息的保密性,保证甲方数据的安全性,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具体人员及企业信息用于任何第三方行为或非系统所需其他用途。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情形,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对甲方权利造成损害,并经甲方书面催告未进行改正或改正无效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但尚未使用部分的服务费,以及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乙方有证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收到的投诉)甲方在使用乙方系统能过程中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者在有关政府部门对甲方发布招聘信息提出任何质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的发布权限等处理,如因甲方违法违规或侵权,所引起的任何投诉、纠纷、处罚,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每日8:30-19:30为甲方提供系统使用等相关问题的在线咨询服务以及热线电话400-666-1290咨询服务。
本合同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含各自关联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涉及本次业务合作的所有往来文件资料、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商业操作方式、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等,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信息”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甲乙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接受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上述保密内容在双方谈判期间、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及义务仍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但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信息是双方从事或开展项目工作所需要的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的除外。
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且不低于其自身对类似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来保护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防止保密信息被盗窃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使用、因任何第三人的疏忽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
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保密信息泄露的,违约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有效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扩散。另一方则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因数据泄露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改正无效,或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治、政策因素等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告知另一方可能受影响的期限及应对措施。
基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可双方可另行约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仅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