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性演出许可-演出经纪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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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亮点
演出经纪疑难问题处理;经纪人10服务经验;快捷、高效服务;一对一免费项目成功率评估指导;

商品参数
商品说明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演出经纪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 3 名以上专业人员;
3、有适应演出经纪业务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负责人简历
4、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简历、演出从业证书、劳动合同
5、经营场地及产权证明
6、其他委托证明文件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外商投资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外商投资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大陆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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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名称 | 计费项 | 新购 |
| 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许可 | 版本基础价格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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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许可 | 版本基础价格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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