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国家商标总局备案单位,由律师进行异议申请理由撰写和证据组织】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3个月初审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予以注册申请。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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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亮点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办理时间 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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