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标识申领(深圳)
电子标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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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亮点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商事主体,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垫资链接标识。 电子标识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标准发放,具有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网站主体身份证明;将极大提升网站可信度,维护网站主体合法权益。 提供公司执照扫描件、企业基本信息、公司网站地址、网站名称、网站类型(企业网站、网店网铺、B2C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网站一句话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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