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服务保障
请勿线下交易!90%的欺诈、纠纷、资金盗取均由线下交易导致。

产品亮点

免费咨询专业顾问,快速响应,专家一对一辅导申请,全程跟踪服务 可以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另外,商标到期后有6个月的宽展期

产品说明

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售后支持范围

售后服务范围为产品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售后支持时间范围为合同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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